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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山河污水源热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发[2006]28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名称:娄山河污水源热泵项目 建设单位:青岛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娄山河污水源热泵项目建厂址位于环湾路以西、胶州湾东岸位置,娄山河水务有限公司厂址内,所用污水可通过管道引入,换热后再送至原排放口排放。取水泵站设置在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二级沉池出水口下游,取用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泵送到热泵机房,经热交换后再回送到污水厂退水管道后排放。 本工程项目为星河湾居民住宅楼供热,为酒店等部分公建供冷,冷热源为娄山河污水厂二级污水,分两期建设,能源站建设规模近期为供热面积为53万m2,供热负荷为20.83MW;远期供热面积为152 万m2,供热负荷为62MW,冷负荷根据项目公建建设情况进行对接,本次设计暂时只考虑供热。采用污水源热泵+燃气热水锅炉供暖方式。污水源热泵供应基础热负荷,燃气锅炉作为调峰热源。 项目位于娄山河水务有限公司厂址内,项目周围的交通及电力等配套市政设施也均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燃气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NOX,本次评价建议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烟尘10mg/m3,NOX62.8mg/m3,SO214.3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提升泵站所来中水,虽为娄山河污水处理厂二级水,但仍有一定气味,本评价建议: <1>将污水提升泵站做池顶,并设人孔及设备检修口,一方面可减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几率,一方面也减少污水废气的溢出,对项目周边产生不良影响。 <2>在污水提升泵站池顶设通气烟囱,并在烟囱上设除臭设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设有化学实验室,在实验过程中使用的药品大多为常规化学药品,以酸碱盐为主,挥发性药品用量很少,故实验室废气产生量极少,本环评不对其进行定量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气在操作柜内处理后(处理设施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经排气管通至屋顶排放。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生活用水量约为71.91t/a。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Cr:450mg/L、BOD5:250 mg/L 、悬浮物:200mg/L 、氨氮:30mg/L,出水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中的B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 0.032t/a、BOD50.018t/a、悬浮物0.014t/a、氨氮0.0022t/a,经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CODcr50mg/L、BOD5:250 mg/L 、悬浮物:200mg/L、氨氮5mg/L,CODCr 、BOD5、悬浮物、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0036t/a、0.00072t/a、0.00072t/a、0.00036t/a。 项目换热后的中水经娄山河污水厂原排水口直接排海。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污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期,设计通过上采取: 1)建筑物外围结构采用隔声门、窗; 2)热泵站的噪声源,采取集中布置,水泵加隔振垫; 3)运转机械外露部分均加防护罩。 以上措施后,项目设备运行所产噪声经自然衰减、建筑结构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营运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约20t/a。与娄山河污水厂协商,直接排入娄山河污水厂进行处理。 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按人均0.5kg/天计,约0.846t/a。存放于带盖的垃圾箱内日产日清。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风险,在采取设计及本评价提出的防范措施后,项目发生潜在事故的可能性及危害可减小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三、综合结论 在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和建议得到落实和采纳情况下,可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减少周围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与运营具有可行性。 四、公众咨询途径 公众可向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李沧分局、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附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2、具体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青岛泰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工 电话:18663766198 (2)项目环评单位: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98889989 上述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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