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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3日,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根据7万m3/年预制构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现场检查了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淄博市桓台县唐山镇西马村,项目占地面积54267 m2,项目工程内容见表 1。 表 1 项目工程内容一览表
现场生产设备如表 2所示: 表 2 生产设备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6年12月山东理工大学对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万m3/年预制构件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桓台分局2006年12月15日进行了批复,2017年6月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淄博圆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圆环验表[2017]0617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67%。 (四)验收范围 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7万m3/年预制构件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与《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致,无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营运期的基本工序流程及产污情况如图 1。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23F.tmp.png 图 1 运营期基本工序及产污环节图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搅拌机、混凝土车清洗水、构件养护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挖,用于沤肥。少量洗刷用水用于车间洒水降尘,其余废水回用于混凝土生产工序。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水泥筒呼吸孔及库底粉尘、散装水泥车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水泥粉尘以及砂堆场扬尘等。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物料传送装置、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大约85~94 dB(A),可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及隔音、减振、距离衰减等所示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和混凝土构件,除尘器集尘、职工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沉积物等。 (五)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确保各类生产和环保设施同步正常运转,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满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要求,使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的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 在线监测设施 据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本项目不需要安装废水、废气的在线监测设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洗涮废水,作为厂区洒水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进入旱厕,定期清挖,用于沤肥。 本项目清洗、冲洗废水包括: (1)砼搅拌机、砼运输车清洗水 砼搅拌机冲洗废水产生量为600t/a,主要水质污染因子为悬浮物(SS),车辆冲洗水曹老师为1200t/a。 (2)地面冲洗水 本项目地面冲洗水产生量为480t/a。 综上,本项目营运期清洗和冲洗废水产生量为2280t/a左右,排入沉淀池后回用于清洗与养护工序,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来源有以下四个途径: (1)输送、计量、投料粉尘 本项目砂石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由于各生产工序均采用电脑集中控制,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等方式均为密闭式,因此产生的粉尘量不大,排放方式为无组织形式排放。检测期间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528mg/m3,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规定的现有企业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标准(1.0mg/m3)的要求。 (2)桶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 本项目两个水泥库桶共用一台袋式除尘器,库顶呼吸孔与库底采用一套负压吸风收尘装置,经检测,粉煤灰、矿粉除尘器排气筒最大排放浓度为16.8mg/m3,水泥除尘器排气筒最大排放浓度为17.2mg/m3,有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22t/a,符合《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3)中规定的现有企业有组织排放标准30mg/m3的要求。 (3)桶库放空口产生的粉尘 桶库放空口处安装了自动衔接输料口,同时出料车辆接料口也响应拍套了自动衔接口,每次放料结束后关闭放料口阀门出料车辆产能行驶,降低了粉尘产生量。 (4)砂堆场扬尘 本项目砂堆场扬尘量理论值为15t/a,通过洒水降尘,排放量为3.16t/a,根据检测结果可知,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52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标准要求(≤1.0 mg/m3)。 3.厂界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物料传送装置、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大约85~94 dB(A),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4.3~58.8 dB(A),夜间噪声值为44.6~48.7 dB(A),监测结果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昼间60 dB(A),夜间50 dB(A)),设备使用过程中加强日常检修和维护,以保证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同时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本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的砂石料、不合格预制构件、除尘器集尘、沉淀池沉积物及职工生活垃圾等; 废弃的砂石料、不合格预制构件、沉淀池沉积物等可作为原砖厂深坑的填方,袋式除尘器的集尘定期收集后重新用于混凝土的投料生产。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6t/a左右,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固废处置设施完善、去向明确,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污染物排放总量 依据环评批复中的要求,本项目无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为营运期。 六、验收存在的问题和后续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 2、验收报告后附整改前后对比照片或说明并由专家签字认可。 3、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七、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一致认为山东鑫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基本符合生产条件,同意正式生产。 九、验收组提出的整改问题 1. 企业生产时应注意车间封闭,防止噪声和颗粒物对环境造成污染; 2. 制定必要的环保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车间内张贴; 3. 建立台账,对企业环保设备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记录; 4. 水泥除尘器和粉煤灰、矿粉除尘器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 5. 加强厂区绿化 6. 切实落实审批意见中的各项要求; 7. 企业需提供文字材料的真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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