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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日用陶瓷项目环评公示 为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日用陶瓷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5天(2018年3月16日~3月22日)。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枫洋双利溪15号 联系人:佘卫歆 联系电话:13417061856 环评单位:广东广业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育贤路19号B栋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29201766 电子邮箱:413919926@qq.com 项目概况: 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日用陶瓷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项目南侧为三利溪,北侧、西侧、东侧均为其它陶瓷厂。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9866.7m2,主要由车间、办公场所、仓库等组成。项目配套的设备有窑炉、滚压机、搅拌机、真空机、空压机,使用原材料为:1000t/a瓷泥、5t/a瓷釉、25000m3/a天然气。项目生产能力为:80万件/年的日用陶瓷。 运营期间主要污染因素及治理措施: ①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干燥、烧制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排放窑炉废气及原料、修坯工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废气。 窑炉废气:建设单位拟对窑炉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顶楼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0米。项目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低于《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的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粉尘废气:项目原料、修坯工序产生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的通风排气,外排的无组织粉尘能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及其修改单)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粉尘并无超标点,项目无须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②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少量修坯及清洗用水(不设清洗线,仅为人工用桶装清洗),主要污染因子为 SS、COD、氨氮、BOD5。项目拟将自建一座 2t/d 的生产废水处理站来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表 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直接排放限值排入三利溪,最终排入枫江。 ③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源主要有:人群活动噪声、车间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声级从80~90dB(A)。通过选用技术先进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装隔声垫、减震装置和消声器;车间合理布局;在厂房四周布置绿化带;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生产过程车间门窗密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通过上述处理后,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四周边界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拣选烧制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废瓷)、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废水污泥。该项目年产生各类固废约12.5t/a。 生产废弃物(废瓷):全部外售给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负责清运处理,定期清理,统一处置; 生产废水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本项目固废达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潮州市富隆陶瓷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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