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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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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hrong 发表于 2018-4-2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zhrong 于 2018-4-28 14:00 编辑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
建设单位: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3983674898
报告编制单位: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648317623
公示内容:
(一)项目概况
  巫溪H1平台重庆市巫溪县朝阳洞镇松花村7组,井场内设计布置溪201(-H1)井、巫溪H1-1井、巫溪H1-2井、巫溪H1-3井、巫溪H1-4井、巫溪H1-5井,工程设计内容包含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三部分,钻前工程为6口井共用,包括进场道路建设、井场的平场、集液池、填埋池、放喷池修建及供水、供电设施。
  巫溪H1平台项目2015年7月取得了巫溪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文(渝(巫溪)环准[2015]10号)。2015年6月,巫溪H1平台进行“三通一平”准备工作,后开展钻前工程建设,2015年9月进入溪201井钻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井架基础发生沉降,井下地质结构复杂,钻进难度大,且邻井巫溪H2井对龙马溪组~五峰组试油未获得良好油气显示,H1平台钻井工程于2015年12月21日正式停止施工,后续钻井放弃施工,并对溪201井进行封井,2017年3月完成井场复垦工程,整个井场现已不再使用。
  项目实际工程投资2088万元,环保投资2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1.73%。
(二)环保措施及环境影响调查情况
1.生态环境影响
  巫溪H1平台工程井场及井场道路实际占地1.7598hm2,以旱地为主,因当地群众要求应急池、放喷坑、厕所后续做农业生产用,实际复垦区面积为1.6567hm2,复垦区范围内申请永久性建筑井口和进场道路要作留续使用,征地面积为0.0596hm2,该项目复垦责任面积为1.5971hm2。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的井场选址和道路占地在当地现有土地利用类型中所占比例很小,未导致区域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对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产生的影响甚微。项目对农业生产的直接影响主要体现为因临时占地造成粮食减产,对于临时占地造成的农作物减产,建设单位除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外,在施工结束进行了耕地的平整、覆土工作,恢复了临时占用耕地的生产力。
  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生态保护措施:①放喷池设置了挡墙,减轻了放喷热辐射对周边植物的影响;②施工前采取了修建截排水沟、临时堆土场挡墙等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③完钻后及时对废水池和岩屑池进行覆土回填④完钻后对临时用地进行了平整,恢复井场用地自然排水通道;⑤井口周围修建构筑物对其进行保护。本次竣工验收调查认为,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小。
2.水环境影响
  地表水:钻前工程施工废水产生量小,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进入附近农户现有旱厕处置。建设单位在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钻井过程中严格控制新鲜水用量,禁止使用清水冲洗设备,严防钻井液、污水外溢;②钻井废水产生量共计21m3,委托重庆石油川东钻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钻井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全井无外运污水。③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井场和生活区均设置了旱厕收集粪便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做为农肥回用,不外排。
  地下水:根据竣工验收调查,本项目井场不属于井泉地下水补给区,未对周边居民取水点水质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钻井作业涉及岩层面积小,钻进50m则采取套管固封地表流沙层、边钻边下套管作业方式,并采用无毒无害水基泥浆钻井。②井场、泥浆循环系统区、废水池周边等均采取防渗措施,对散落在井场的污染物及时收集;③井场四周修建截洪沟实现了清污分流;钻井过程中后对钻井废水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验收阶段委托重庆开创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7日对井场上游松花村6组、下游松花村7组居民点的现有水井内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pH、氨氮、铁、锰、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硫酸盐、氯离子,各项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水质良好。
  根据竣工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及实地踏勘情况,本项目未发生水污染事故及相关环保投诉;说明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水污染防治措施有效。
3.大气环境影响
  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施工期较短,随着工程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较注重环境管理,对施工场地及时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根据本次竣工验收公众参与调查了解,项目施工期未发生废气污染扰民现象。竣工验收调查认为,工程建设未对当地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所在区域周围居民进行走访调查,钻前工程施工期较短,大型设备夜间基本不作业,且井场附近居民居住分散,施工期未发生长期噪声扰民现象。建设单位在钻井期间加强了同周边居民的协调沟通,对井场临近居民采取补偿性搬迁,对周边噪声影响区域的居民协商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取得了居民谅解,未发生附近居民的噪声污染投诉事件。竣工验收调查认为,工程建设未对当地声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
  钻前工程场地内挖方于指定地点进行保护性堆存,后续用于场地复垦。建设单位在施工期主要采取了以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①对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岩屑和废弃水基泥浆加入菌种和土壤并进行混合后,转运至填埋池内堆存及降解;②对钻井液药品按标准化管理规定妥善存放,严禁随地散落堆放,对钻井液药品的废包装袋进行集中收集;③少量含油固体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镇垃圾收集站。
根据竣工验收调查,建设单位在施工期注重环境管理,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三)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竣工验收调查主要采取了在工程所在区域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的形式。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0份,收回10份,调查表回收率100%。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巫溪H1平台钻井工程所在区域周边被调查人员对该工程总体上是赞同的,无不满意意见。
(四)环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项目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环境管理体系,执行了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使项目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得到了落实,设置了环保管理机构,并委托了环境监理单位有日常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工作,参建单位均制定了风险应急预案,该项目环境管理总体满足要求。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8日-5月3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楼主| lzhrong 发表于 2018-7-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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