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惠民县万腾塑料颗粒加工厂年产1.6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在滨州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惠民县万腾塑料颗粒加工厂)、验收检测和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安和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以及3名专家,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环保设施验收。 会议期间,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和验收检测单位对该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情况的汇报,实地踏勘了项目建设现场,审阅核实了有关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进行了认真核验和充分讨论。 项目名称:年产1.6万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惠民县万腾塑料颗粒加工厂 建设地点:滨州市惠民县魏集镇苏家庄村西南侧700m(37.294169 N, 117.789863E)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联系人:景乐宁 联系电话:1335629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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