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桓瓶 于 2020-3-2 17:16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荆州市普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氨基硅、苯甲酸甲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荆州市普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荆州市普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位于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东环路,占地面积16495.82平方米。建设单位于2016年5月委托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氨基硅、苯甲酸甲酯、2-噻唑烷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于2016年10月编制完成,并通过荆州市环保局审批(荆环保审文[2016]132号)。
本建设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并于2017年7月建设完工,2017年8月投入运行。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8年12月1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齐超超
联系电话:0716416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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