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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德林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万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综合利用(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已于2018年09月29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将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万吨/年饱和活性炭资源化综合利用(再生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通济新经济区新源工业项目聚集区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闲置厂区(原即墨京信电子厂区),内有3座1F生产厂房及1座1F办公楼,总建筑面积约6352m2,其中北侧1#厂房为再生车间、东侧2#厂房为原料暂存间及预处理车间、南侧3#车间为成品库。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饱和活性炭2万吨(其中粉状炭1万吨,颗粒炭、柱状炭1万吨)、得到再生后的活性炭产品约7000吨。 工程总投资:拟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约600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20%。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防治措施及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如下: (1)大气 暂存及预处理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污染物(VOCs)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最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燃烧烟气采用“换热器余热回收+急冷+干法脱酸+布袋除尘+一次碱液喷淋+ 臭氧脱硝+二次碱液喷淋”处理,污染物(烟尘、SO2、NOX、HCl、HF、VOCs、二噁英等)排放浓度满足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以及《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等标准要求,最后经30m高排气筒P2排放;筛分、包装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3)表2标准要求,最后经15m高排气筒P3排放。 无组织废气厂界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经计算,项目不设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设为100m。根据现场踏勘,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等固定敏感目标,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循环排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即墨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按照分区防治原则采取防渗措施,避免了各类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通过购置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不会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性固废:破损匣钵、耐火材料、除尘器收尘回收利用;危险固废:筛分产生的废弃物、废气处理废活性炭、飞灰、废包装袋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堆存放于有盖垃圾箱内,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 综上固体废物均有妥善的处置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结论小结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可靠,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并加强管理的前提下,能够满足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可将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敏感点张贴公告相结合的形式。公众可通过向项目建设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本项目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相关民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并请简要说明原因; (2)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本项目的建设还有什么具体意见。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馈给我们,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岛德林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通济新经济区新源工业项目聚集区(长江二路北、海尔路东,原即墨京信电子厂区) 联 系 人:祝总,18153279666 本次公示内容已由建设单位确认无误,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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