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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 占地面积:40540m2 地理位置: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街13号,北面为福星摩配城,东面为制衣厂工业园,南面为西场电器总汇,西面为增槎路,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219449°、北纬23.153234°。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空置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供电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U12)、防护绿地(G2)、公园绿地兼容体育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A4/S42)及水域(E1)。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州中德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德隆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贝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供电用地(B41)、加油加气站用地(U12)、防护绿地(G2)、公园绿地兼容体育用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A4/S42)及水域(E1),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8月。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街13号,面积约为40540平方米。调查地块原为农田,地块北侧于1991年开始建设罗涌围储配站,并于1992年完工开始投产使用。2001年,地块南侧建设为联新加气站。2007年,在调查地块南侧利用原车队维修车间、汽车停车库和综合楼,改造为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2013年,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停工,维修大楼拆除。2014年,地块南侧拟建一LNG汽车加气站,在东南角挖一储罐区。2016年,联新加气站停产,相关构筑物拆除,地块南侧空置。2017年,LNG汽车加气站未建设,对储罐区进行平整。2018年,罗涌围储配站停产,相关构筑物均空置。2019年,储气罐、油泵房及电梯机房均拆除,原储气罐区及其余构筑物均空置。2020年,地块作为广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部仓库并沿用至今。 项目组通过资料收集和查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污染物识别,主要结论如下: 重点关注调查地块内北侧储气罐区、油泵房、电房、加压机房/1#仓库、配电房等涉及生产的区域(17676m2)、南侧车队维修车间/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维修大楼及联新加气站区域(5526m2)、洗车台(161m2)、隔油池(52m2)等涉及生产的区域,潜在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铜、铬、镍、铅、镉、多氯联苯。各个关注区域及潜在污染途径为:①煤气储气罐长期使用及维修过程中烃类物质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②储气罐配套密封系统中密封油在日常维护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③加压机房机械设备长期使用过程中机油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以及煤气管道维修过程烃类物质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④车队维修车间/广州市煤气公司汽车修理厂维修大楼内汽车维修过程机油的跑冒滴漏、地面清洗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以及含油废弃物残存机油的跑冒滴漏产生的铜、铬、镍、铅、镉、石油烃(C10-C40);⑤联新加气站生产过程中的烃泵及加压设备、卸车台等使用过程机油的跑冒滴漏、以及储罐清洗过程废水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⑥早期北侧电房使用油浸式变压器,变压器使用过程中油品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多氯联苯等;⑦保守考虑柴油发电机长期使用过程中柴油的跑冒滴漏产生的石油烃(C10-C40);上述污染物均通过土壤和地下水的迁移可能会对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至2025年10月。本次初步调查地块内共布设36个土壤监测点位、1个底泥点位、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9口地下水监测井及1个地表水点位,最大采样深度为8.5m,最大建井深度为9.19m。共采集189个土壤样品、1个底泥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9个地下水样品及1个地表水样品。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多氯联苯12项、石油烃(C10-C40)及石油烃(C6-C9)的检测;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水分、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及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并均以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多氯联苯12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6-C9)的检测,并以本调查地块地下水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地表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及浊度、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检测,并以本调查地块地表水风险筛选值进行评价。 初步采样检测结果表明:①地块内土壤样品中,8个点位的土壤样品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筛选值的项目包括铅及石油烃(C10-C40)共2项,最大超筛选值倍数分别为6.70倍、2.17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分别为2.5m(S27)、5.3m(S27)。②采集的1个底泥样品,各指标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③采集的9个地下水样品及1个地表水中,除浊度外,其它检测项目均未超过各自的筛选值。浊度为物理性指标,所在区域的地下水不作为饮水源区地下水饮用,缺少暴露途径,不存在人体健康风险。 四、初步调查结论 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孖涌街13号,占地面积为405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为地块土壤中铅、石油烃(C10-C40)含量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主要污染物符合相关评估标准,且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用途。燃气集团罗冲围地块为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完成后,调查地块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以进一步确定地块污染物种类、范围和程度,主要关注:详细调查阶段重点关注调查地块土壤的铅及石油烃(C10-C40)共2项超筛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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