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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吊尾村生猪生态养殖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吊尾村生猪生态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吊尾村生猪生态养殖场项目。 2、建设项目选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吊尾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23149m2,建筑面积约11240m2,建设标准化猪舍及饲养设施、配套办公室、仓库、环保等设施,项目设计年产仔猪10000头、年出栏肉猪144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翊嘉养殖专业合作社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城北新街二区 联系人:邝土良 联系电话:13553997112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广东竣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15816277749 四、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可通过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公众,您可通过第四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翊嘉养殖专业合作社 2026年6月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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