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乐山五通桥经犍为(高铁站)至沐川快速公路工程(沐川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乐山五通桥经犍为(高铁站)至沐川快速公路工程(沐川段)
地点:乐山市沐川县
建设单位:沐川县沐五快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起于峰门山隧道进口(K63+198),止于沐溪镇(原建和乡)三百步桥(K79+808),全长16.61km。其中峰门山隧道进口至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K70+900)为新建段;沐川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至沐溪镇(原建和乡)三百步桥为加宽改造段。
公示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欧老师
联系电话:0833-242038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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