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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政工出[2020]57号地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百丈畈(富涌机械北侧),占地面积约为5368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19°51′15.74656″,中心纬度29°53′52.07720″。本地块四至范围:东北至杭州明洋实业有限公司,隔明洋实业为图山路,东南至杭州富涌机械有限公司,隔富涌机械为创业路,西南为百丈畈路,隔百丈畈路为杭州海顺制药机械有限公司,西北至绿化带,隔绿化带为沪瑞线。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北侧250m的农户和西南侧570m的华庭宾馆。 根据《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的远期规划为工业用地(M1)。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来对标分析。 本次调查地块内设置7个土壤监测点,5个地下水监测点,厂界外2个土壤对照点及2个地下水对照点,同时采集6个土壤平行样和1个地下水平行样,共采集土壤样品数56个,地下水样品数8个。根据调查分析及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壤及地下水检测报告,本次初步调查结论如下: (1)土壤调查结果 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有检出,砷、镉、铜、铅、汞、镍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锌满足《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2-2013)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92-2013)中“商服及工业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地块地下水中的重金属(铬(六价))、VOCs、SVOCs均未检出;pH检出范围为6.52~6.90,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汞均有不同程度检出,砷、镉、铅、镍、锌在部分点位有检出,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的要求。 (3)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按二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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