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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地块位于东兴路与文居街交叉路口东北侧,地块中心经度119°56′53.89863″,中心纬度30°4′0.94995″,地块总面积为46773m2,地块四至范围:东侧紧邻北渠,南侧为文居街,西侧为东兴路,北侧为杭州市富阳区实验小学。本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兼容商业商务用地(R2/B1/B2)。 根据对企业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等分析,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土壤调查结果 ①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52项关注检测因子中,调查地块内和对着点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甲醛、石油烃(C10-C40)和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其它相关标准。 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下水中的色度、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重金属砷、石油烃(C10-C40)、总大肠菌群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色度、pH、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重金属砷、石油烃(C10-C40)、总大肠菌群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要求。 W8点位总磷地下水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限值;耗氧量W5、W9为Ⅴ类水质;氨氮W5、W7、W8为Ⅴ类水质。氨氮、总磷和耗氧量均为综合性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但无法直接反映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且超标倍数较低,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较小,故不再针对以上因子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因此,本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除氨氮、耗氧量、总磷)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氨氮、总磷和耗氧量均为综合性指标,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地下水的环境质量,但无法直接反映对人体的健康风险,且超标倍数较低,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较小。 (3)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基本符合规划用地使用要求,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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