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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席令第70号公布)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第十七条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漯河市金沙石建材有限公司漯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漯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漯河市金沙石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漯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利用厂区现有厂房及办公用房,主要收集漯河市范围内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废料,通过破碎、筛分、分选等工艺生产砂石骨料,并利用生产的砂石料进一步生产水泥砖等建筑材料;共建设4条生产线,包括1条建筑垃圾处置线、1条装修垃圾处置线、1条机制砂生产线和1条制砖(水泥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装修垃圾15万吨,生产水泥砖(标砖)2100万块。 建设地点: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与万泉河路交叉口东北角100米处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95-3727366 通讯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孟庙镇嵩山路西支建业壹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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