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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海•滨江春城一期A组团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海•滨江春城一期A组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 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海•滨江春城一期A组团项目。 1.2 建设地点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A6-08-4/02地块(西区)和A6-10-1/02地块(东区)。 1.3 建设规模 建设用地面积:97398m2,其中西区27820m2,东区69578m2。 总建筑面积:176376.43m2,其中西区36903.08m2,东区139473 .35m2。 居住总户数:1163户,其中西区245户,东区918户。 居住总人数:约4070人,其中西区857人,东区3213人。 停车位:1155个,其中西区215个,东区940个。 1.4 项目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 1.5 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以居住为主的房地产类开发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低层住宅、高层住宅以及配套临街商铺;车库、地下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生化池、垃圾收集点等环保设施。 2 环境质量现状 2 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SO2、NO2等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地表水:根据江津长江大桥断面的监测数据,该河段水域中pH、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等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声环境:区域声环境现状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3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简述 3.1 施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 3.1.1 施工废气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以及施工人员生活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CO、NOX、非甲烷总烃等,施工期间,上述污染物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3.1.2 施工废水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场地冲洗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矿物油,生活污水含有机物和悬浮物,冲洗废水含有较多的泥土、砂石和少量的油污等。施工废水水量虽然不大,但如不经处理或处理不当直接外排,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1.3 施工噪声 施工噪声仅在施工期间的土建施工阶段发生,伴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但由于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较强,且多属室外作业,如不采取相应措施,极易引起周围人们的反感。 3.1.4 施工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包括废弃建材以及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的各种生活用品和餐饮垃圾。若处置不当,将影响施工场地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和景观。 3.2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影响 3.2.1 废气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烹调油烟、厨房燃烧废气、汽车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生化池臭气等。 3.2.2 废水 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包括住宅生活污水、配套商业以及其他公建设施外排废水等,营运期污水总排放量为960.94m3/d。 3.2.3 噪声 拟建项目投入使用后,主要噪声源为柴油发电机、水泵、各类风机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3.2.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生化池污泥,产生量分别为2200.11t/a、177.95t/a和15.94t/a。若处置不当,将会对小区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3 外环境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外环境中存在一些不利因素,对小区建设有一定的制约,本项目的不利影响因素主要为西江大道和规划的海会路的交通噪声。 4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1 施工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1 施工废气 (1) 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 (2) 地面开挖时或爆破后,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采用湿式作业,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产生量。 (3) 对施工场地未开工的裸露地面、废弃物堆放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防止产生扬尘;对已开工的施工场地,除采取遮盖措施外,还应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4) 设置汽车冲洗点,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抑制粉尘散发和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运输物料的车辆应控制物料的装载量和高度,并采用篷布遮盖,防止物料洒落;在物料上洒水增湿,抑制粉尘产生;合理安排运输计划,避免汽车空载,减少汽车往返次数,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5) 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减少废气排放,以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6)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需设围栏或部分围栏,实行挂网式施工,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4.1.2 施工废水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砂池、简易生化处理装置等水处理构筑物,对施工废水,按其不同性质分类收集,对于冲洗水等以SS为主要污染物的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地面洒水;施工期设置设旱厕,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 4.1.3 施工噪声 (1) 施工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若必须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应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同意,并将施工的时间及内容张榜公布。 (2) 尽可能选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 (3) 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声波遮挡物,不允许抛扔施工所用物件。 (4) 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适当降低车辆速度。 (5) 提高施工机械的工作效率,尽量减少施工机械工作时间,并将有固定工作地点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空压机等尽可能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上,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1.4 施工固体废物 施工中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土石方在施工场地内部利用,挖填方平衡使用。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产生的不利影响。 4.2 营运期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2.1 废气 1) 住宅烹调油烟 居民厨房均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烹饪时产生含少量油烟的烟气,经油烟机收集后排入集中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燃烧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极少,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餐饮厨房燃烧废气 商业餐饮燃烧天然气或液化气,在烹饪时排出油烟,油烟浓度约12mg/m3,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后,引入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此外,餐饮开办单位在入驻前应单独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 3) 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 当区域停电时,自备柴油发电机投入运行,产生少量含烟尘、NOx、非甲烷总烃的废气,经排气系统抽至建筑物屋顶排放。 4) 臭气 生化池产生的臭气,经管道引至邻近建筑屋顶排放;垃圾收集点易产生臭气,收集的垃圾及时清运。 5) 汽车废气 各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风机排到地面上室外绿地区域,排风系统与防排烟系统合用。 4.2.2 废水 中渡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前,拟建项目生活污水经小区内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经地表沟渠排入长江。中渡污水处理厂建成以后,拟建工程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以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中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本项目污水处理及排放方式均符合重庆市关于城市污水排放的要求,不会对长江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车库地坪冲洗产生的含少量悬浮物的废水经沉砂后排入雨水管网,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2.3 噪声 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仅在停电时临时使用;水泵、各类风机以等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上述噪声源均设置于地下车库和地下设备用房。经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区噪声源对小区内及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很小。 4.2.4 固体废物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市政部门定期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餐饮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收集、处置;生化污泥定期清掏,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均有妥善处置,因此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 4.3 外环境对本项目不良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为减缓交通噪声对小区居住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临街住宅朝向道路一侧的窗户均采用隔声窗;进行室内功能区的合理布局,卧室尽可能不靠公路一侧布置;在红线外靠近道路侧,考虑设置绿化带。通过以上措施,交通噪声对居民住宅楼的影响可降到最低。 5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城市发展规划,选址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功能设施配套齐全,景观建设统一和谐,污染防治措施可达性较好,拟建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有利于区域经济及投资环境改善,同时改善了居住条件,提高了居住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选址合理,其建设是可行的。 6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必要时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必要时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可直接与本项目的环评单位联系。 环评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4号
联系电话:023-63546132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赛迪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2 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至2013年4月1日止。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重庆城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城海•滨江春城一期A组团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8 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9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