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年产5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乐山市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5、6社,万福村5社。
4、工程规模:
占地约40亩,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新建生产厂区,安装储油、反应罐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办公、员工宿舍等用房及消防、安全等附属基础设施。年产10万吨甲醇转换燃油。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投资:7500万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物
施工期主要主要污染物有:施工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主要污染物有:①废气:原料及成品贮罐的大小呼吸和装卸过程中逸散到大气中的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是非甲烷总烃和甲醇;②废水:主要为场地冲洗含油废水和工作人员生活污水;③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和车辆噪声;④固废:主要为隔油池废油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⑤项目使用的主要原料汽油、甲醇及产品甲醇汽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存在泄漏污染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将产生噪声、扬尘、建筑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重点是加强管理,只要精心安排,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对扬尘、噪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治理,施工废水经沉砂隔油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建筑垃圾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即影响结束。
2、营运期
废气:甲醇汽油生产为物理混和过程,不产生废气。物料储存采用内浮顶罐,采用鹤管装车,采取各项防治措施后,营运期正常工况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不明显。 废水:场地冲洗废水,经隔油处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输液泵采取隔声、降噪处理;卸料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同时合理控制库区的作业时间,尤其是对装车外运时间进行限制,车辆进出库区限速行驶并禁止鸣叫喇叭。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周围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固废:项目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市政垃圾填埋场,化粪池污泥定时清掏由环卫部门清运,隔油池废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物质为甲醇、汽油和甲醇燃料,风险设施是生产过程和贮存过程的储罐。为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本项目采取了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而且按照有关安全理念进行工程设计,提出了安全设施配套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工艺装置、贮运等进行监控和管理,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项目在发生风险事故后如能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不扩大,将不会对建设地区环境造成较大危险。项目存在一定风险,但项目的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项目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项目从环境风险角度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当地规划,只要项目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防范,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乐山市夹江县土门乡交通村5、6社,万福村5社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向我评价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拟建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联系方式
①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工 电话:028-68259527 ②建设单位:乐山中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经理 电话:1868331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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