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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50000立方米燃料油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湖南华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50000m3燃料油仓储建设项目的建设,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50000立方米燃料油仓储建设项目由湖南华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选址于岳阳市君山区西城办事处(岳阳市君山区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厂南),项目总投资约4800万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40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663.5平方米,拟建2座500立方米、2座1000立方米、2座1500立方米、4座2000立方米、12座3000立方米,共22座燃料油储油罐,总容量为50000立方米。 二、建设单位:湖南华南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岳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本项目建成后水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理措施分析; (4)本项目建成后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对周围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3)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留言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