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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精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云南明汇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分公司铁矿精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特矿精选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汤郎乡细作村委会以汤德寸小组
建设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规模:7万t/a
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
项目由云南明汇源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分公司投资4800.00万元,在禄劝县汤郎乡细作村委会以汤德村附近(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02°21′58″,北纬26°15′49″)新建。项目占地13350m2,建成后将实现年生产铁矿精粉7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主要包括原矿堆场、原矿破碎车间、球磨车间、磁选车间、精矿沉淀池、废渣沉淀池、精矿临时堆场以及必要的生产生活辅助设施。
项目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为铁矿精选,项目在建设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粉尘,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及周边的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拟采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遮盖物料的方法以降低粉尘的产生及影响;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矿运输、放场、粉碎及尾矿运输产生的粉尘和车辆尾气等,项目拟采取洒水降尘及种植植物的方式来降低其影响。
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生活废水及少量的工程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洒水除尘,或浇灌周围林地,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等,因此项目施工期对周围水体不会产生直接影响。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压滤沉淀后回用于原矿破碎,生活用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和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作为原矿破碎用水。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声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会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合理施工及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后,声环境影响可消除。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原矿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减震及合理安排机器设备运行时间等措施后,对声环境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固废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是尾矿、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项目产生的尾矿运输到会理县三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尾矿库进行堆放,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经过一系列处理措施后,项目固废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不处于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二级以上,项目选址合理,公众参与中接受调查的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的支持较高,无反对意见,建设方在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对策后,满足评价原则,各种不利影响均可得到减轻。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综合分析认为,项目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明汇源矿业有限公司禄劝分公司
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汤郎乡细作村委会以汤德寸小组
联系人:邓显 联系电话:13888554040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9号 邮编:650091
联系人:王关向 E-mail: xwwanggx@163.com
联系电话:0871-6416917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开采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公众对于项目开采是否认可;
(2)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对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于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或者索取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示以上信息,公示时间为10天。从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0日止。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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