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计划在灵川县灵钢路1号(即桂林康密劳铁合金有限公司旧址地块,以下简称“A地块” )和灵川县八里街工业园区中南组团地块内(以下简称“B地块” ),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总用地面积413788.7m²(620.68亩,其中A地块424.98亩、B地块195.7亩),总建筑面积750082.24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10886.24m²、地下建筑面积39196m²)。项目A地块主要建设动漫综合体验区、商业区、研发办公区、服务区及配套建设室外停车场、道路、绿化、给排水、配电、消防等工程;B地块为生产区。 三、环境影响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的 SO2、NOX、TSP,单项评价指数均小于1,监测值均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所有监测断面监测断面pH值、BOD5、COD、NH3-N、SS、石油类等六项监测指标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声环境质量: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各监测点昼、夜间环境噪声均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概况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有扬尘、汽车尾气。 扬尘: 项目A地块主要影响项目西南面边界的下风向的灵钢宿舍区;B地块的扬尘影响主要是对下风向的路西村。 汽车尾气:施工车辆的汽车尾气对施工区域及运输沿线的空气环境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建设施工车辆密度较低,且场地开阔,利于汽车尾气扩散,其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均是有限的。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来自燃油动力施工机械产生的漏油、雨天地表径流和管理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漏油主要吸附在地表土壤中,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采取的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期;尽量避开雨量集中的季节进行开采;施工机械漏油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废水经过砂井沉淀后才能外排,可减轻废水对甘棠江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农灌,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对与场区边界距离在100m之内环境敏感点有一定的影响,但本项目A地块的西南面边界为灵钢宿舍区,在灵钢宿舍区附近施工时,对灵钢宿舍区有一定的影响;B地块西南面150m为路西村,项目施工噪声对路西村的声环境影响不大。A地块的北面边界内为拟拆迁的灵川县第三中学及灵钢宿舍区北区;北面边界外为吴家村,在北面边界附近施工时对吴家村有一定的影响;B地块西南面距离200m为路西村,东面、西面为荒地,南面企业用地,北面为八里四路的西延线,施工噪声对路西村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根据实地勘察:A地块的开挖土石方在项目区内平衡,无需向外取、弃土;B地块地块平整,施工垃圾极少。AB地块产生的垃圾主要是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废金属就集中收集,卖给金属回收公司;能燃烧的给附近的村民作燃料;不能回收利用的则经灵川县渣土办许可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AB地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有食物残渣、塑料包装制品等,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并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A地块:营运期的主要污染物是厨房废气、停车库汽车尾气、各区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商铺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等。 (1)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废气主要为酒店、食堂厨房废气、进出车辆尾气、生活垃圾收集站及公厕臭气。 酒店、食堂厨房废气:本项目的酒店及研发办公区食堂的能源以电能、液化天然气为主,酒店及研发办公区的厨房废气由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油烟气组成,主要污染物为SO2、NOx、CO和油烟等。天然气燃烧废气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油烟排放量为0.16t /a。处理后的油烟废气利用竖井于屋顶(5m)高度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地下车库每小时的换气数不应小于6次,地下停车库内汽车废气NOx和HC排放速率皆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A地块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6.5万m3/a(1273.4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干管,最后送至灵川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甘棠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B地块的生活污水量为18万m3/a(600m3/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干管,最后经八里街污水提升泵站接驳桂黄公路排污管道,送至桂林市七里店污水净化厂集中处理,处理后排入漓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A地块营运期噪声主要有社会生活噪声、车辆进出噪声和排风设备、高楼加压变频水泵设备噪声等,车辆进出禁鸣,使企业厂界噪声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减少营运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B地块营运期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的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运行噪声等。采取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使用减振垫等措施,因周围为荒地、企业,距离附近的路西村较远,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影响:A地块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动漫综合体验区、研发办公区、商业区、服务区的生活垃圾总量为4653.75t/a。由项目保洁员每日及时清运到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B地块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生产区生产过程等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本项目年产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约520t/a,主要为废旧包装带和包装袋等塑料制品、废旧包装纸箱、废旧包装木箱,对固废进行综合回收利用,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员工生活垃圾量生活垃圾900t/a。由项目保洁员每日及时清运到垃圾收集站,再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影响减缓实施和对策、解决好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1)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征求意见的有效时间和联系方式 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来访、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往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邮编:545006; 联系地址:柳州市高新南路16号; 联 系电话:15077324967 ; 建设单位: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灵川县灵钢路1号 电 话:1807677822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柳州柳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桂林希宇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 2013年月9日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