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受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委托,对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建设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5万吨/年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惠民县姜楼镇兰家村; 4、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塑料熔融挤出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食堂油烟。有机废气成分较为复杂,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量为7.5t/a,项目生产过程中在生产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集气罩说及效率为75%)并配备风量为8000m3/h的引风机,则该部分的非甲烷总烃量为5.63t/a,按每日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为0.469kg/h,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的去除率按照80%计),则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量为1.125t/a,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为11.73mg/m3。处理后废气通过3根H=15m,出口直径0.4m的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浓。项目职工较少,职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田堆肥;循环冷却水每年排浓一次,用作厂区绿化和降尘。 3、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少量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和生产固废。 生产固废为生产过程、熔融挤出过程、切粒过程中的废渣,回收至生产工序;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 t/a,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15.5 t/a,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4、噪声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密闭、墙壁隔音处理、加强运行生产管理,项目噪声防治措施技术成熟、具有针对性,可达到显著地降噪效果。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马洪久 联系人电话:15902217885 四、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万杰路123-1号 联系人:郝文永 电 话: 0533-3586007 邮 编:255000 五、资料索取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12]138号)中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示,表明项目对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产生的主要污染情况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广大公众对项目有知情权、参与权。为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将工程的基本情况、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等编写成简本,供公众翻阅。 索取单位: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工人、居民、企业及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项目所在地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调查问卷)。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公示后,公众可向相关渠道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惠民南华塑料再生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