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家馨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自贡家馨医院委托我公司承担“自贡家馨医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预防、减轻和避免项目建设所带来的区域环境污染,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请就您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自贡家馨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自贡家馨医院 建设地点:大安区凤凰乡济公社区塞纳河畔1号楼1层106-1-2-3号 建设性质:新建 概要:本项目选址于位于大安区凤凰乡济公社区塞纳河畔1号楼1层106-1-2-3号,项目已获得自贡市大安区卫生局批准(批准文号:大卫医字(2013)第05号)。 项目租赁自贡市建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大安区凤凰乡济公社区塞纳河畔1号楼1层106-1-2-3,总建筑面积1968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主要设置诊疗科目:内科、中医科、康复医学专业、推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设置床位20张。项目的建设将弥补大安区域医疗机构缺失,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要求。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自贡家馨医院建设项目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8008136699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38829061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监测、生态调查——报告编制——环评第二次公示——专家技术评估——报告修改——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生态影响分析、水土流失预测分析、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环境保护措施拟定、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风险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意见处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居住或工作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以便与你联系。 2、你是否了解/知道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影响。 4、根据你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5、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公示日期: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