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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衡阳县城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位于湖南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项目投资8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80亩,污水处理厂选址位于西渡镇江山村S315线以南(天天见竹木板对面)地块,占地130亩,垃圾处理场包括堆料场和综合利用场,占地面积150亩,堆料场选址位于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围墙北面,综合利用场选址位于衡利丰陶瓷有限公司围墙东面。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规模为4万t/d,建设污水管网29526m,垃圾处理场年处理经开区工业固体废物2万吨,项目污水处理厂位于垃圾处置场西面4km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人:谢湘俊 联系电话:13574778126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衡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书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本次评价将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等方式,调查、收集项目周围的自然、社会和环境质量现状等资料;确定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进行工程项目与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征求公众意见、给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衡阳西渡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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