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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概况 规划名称:磐石经济开发区规划调整 规划地点:吉林省磐石市区西部。东起沈吉铁路,西至开发区集鲜村西侧西康街,南至西兴利北侧前景路,北至仙人洞山南侧永昌大路。 规划期限:规划近期为2016年至2020年;规划远期为2021年至2025年; 规划布局:本次规划调整后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按照“一区五园,分工协作、差别经营、错位发展、整体提升” 的发展思路进行功能布局,规划布局为“一区五园”,其中“一区”即磐石市经济开发区,“五园”即现代医药园区,机械加工园区,食品园区,现代服务业园区及综合配套园区。 规划面积:开发区规划总面积为12.58km2, 开发区发展及功能定位:开发区主要发展以食品、机械加工、医药为主导的相关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磐石市丰富的地理、资源、农牧业资源及人力资源优势,打造中国东北多元化工业基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减缓措施 经济开发区内污水全部经过沿道路铺设的污水管线,磐石市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建设并运行,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3万t/d,对磐石市区及开发区生产、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为85%;规划近期污水处理规模保持现有3万t/d,远期处理规模为6万m3/d。厂址设在市区南部,挡石河下游,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挡石河下游。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 (2)废气减缓措施 ①锅炉烟气 园区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供暖,集中供热锅炉房从燃料的选择、环保措施的选择等方面都将注重污染物的达标排放,SO2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排放标准要求。 ②工业废气 对于入区工业企业,区域环评很难预测其工艺废气排放情况,只能通过单项环评进行工艺废气的准确预测与评价。根据开发区的定位和入区项目准入原则,只要严格控制其符合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则工艺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以及对环境的影响会较小。 ③扬尘 依据北方气候特点,能够引发大气中TSP超标主要原因是地面扬尘,而且道路扬尘、建筑扬尘等是主要的发生源,因此除加强绿化措施防治扬尘外,在干燥、多风季节适时清扫、定期洒水,对交通干道定时进行机械化洒水等。对露天堆场等易起尘的场所加强管理,采用覆盖、绿化等措施防治扬尘发生。对建筑工地要勤洒水,运载建筑材料如水泥、沙子的车辆要覆盖行驶。加强开发区内道路交通、堆场、建筑施工场等易起尘单位的管理。 (3)噪声减缓措施 经济开发区主要噪声源是企业生产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交通噪声及施工机械噪声,提出如下的声环境保护与噪声防治措施及建议。 ①严格按控制性详规实施布局,工业区内不能建居民住宅,为切实保护经济开发区内企业职工不受交通噪声的不良影响和干扰,在企业与道路之间应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②入区各企业必须加强对厂区噪声源管理,对声压级超过90dB(A)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减振防噪措施,确保厂界处环境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有关标准规定。 ③入区各企业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处应设置绿化带,达到既降低噪声污染,又能净化空气的目的。 (4)固废物减缓措施 园区内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集中处置,在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设置5处垃圾收集站,负责将园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并转运至磐石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负责将园区内生活垃圾收集并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工业固废物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应送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理(或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措施治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磐石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基本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磐石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经济开发区建设与上层次规划和区域规划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开发区主要发展以食品、机械加工、医药为主导的相关地方特色产业,依托磐石市丰富的地理、资源、农牧业资源及人力资源优势,打造中国东北多元化工业基地。针对经济开发区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问题均将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双达标”,在采取点源治理与区域集中控制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本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基本做到了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原则和理念,综合效益显著,经济开发区的建设能够被公众所认同,但经济开发区建设尚有部分环境制约因素和制约条件,因此,经济开发区应加强对各类制约因素的协调性管理工作,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卫生防护距离的基础上,还应禁止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入区,以避免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对各类制约因素的影响,在此条件下,则规划经济开发区选址基本合理,开发区建设基本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在本地的居住情况; 2.您认为本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 3.您对本项目了解程度; 4.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的主要影响; 5.您认为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6.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您对建设单位或环境管理部门有何要求、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磐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 话:13578588862 联系人:白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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