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飞象哎哎 于 2016-10-19 12:59 编辑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6号道路工程项目报批前公示 受建设单位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于2016年9月编制完成了《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6号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报告表》于2016年9月28日通过了由昆明市西山区环保局主持召开的技术评审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征询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情况、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以及报告表修改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6号道路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 (3)建设单位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4)项目概况 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6号道路工程新建项目,起于光学片区1号路止于光学片区7号路,工程全长730.011m,起点位于N 24°47'52.88"、E102°35'51.84",终点位于N 24°48'6.79"、E102°35'40.52",设计范围桩号K0+000.00~K0+730.011,设计车速30km/h,规划用地面积8760.13m2,约13.14亩,道路全长730.011m,道路线性为直线型,规划为城市支路,车道数为双向2车道,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12m,其半幅组成2.5m人行道,3.5m机动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人行道、综合管线、路灯、绿化、交安设施等工程。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内的废气影响主要是道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路面结构工程中沥青铺设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材料在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道路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为无组织排放,其中大部分扬尘颗粒粒径较大的形成降尘,少部分粒径较小的形成飘尘。通过周围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期的施工机械及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因其产生量较小,在空气环境中经一定的距离自然扩散、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空气质量影响不大;不在施工场地设置拌合站,路面铺装所需沥青混凝土等各种施工物料均外购,因此不存在沥青熬化和运输阶段的污染,只是在道路摊铺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微量沥青烟,可通过大气扩散得到稀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因此,项目施工区产生的沥青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本项目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防护,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消失。 (2)施工废水 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中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修建废水收集沉砂池和车辆清洁池。废水经过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及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施工期地表径流需经设置的临时截排水沟及沉砂池收集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洒水降尘,部分经周围雨水管网外排,所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很小;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绝大部分可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由于此影响为短期影响,施工结束后即可终止,因此本项目在采取了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很小。 (3)施工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单台施工机械昼间噪声在10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标准限值要求,单台施工机械夜间噪声在60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是多种机械同时使用,其噪声影响范围会更大;当同一施工点上同时使用三台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时,如不考虑背景噪声值,三台机械产生的噪声经叠后,在道路基础施工过程中昼间在15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夜间80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在道路路面施工阶段昼间在10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夜间40m距离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为沿线道路的居民,本项目最近的保护目标为位于项目旁的里仁村居民。根据预测结果,在道路基础施工过程中昼间在40m距离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80m距离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在道路路面施工阶段昼间在20m距离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夜间40m距离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施工固废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有大量的废弃砖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的施工材料等产生。该部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应规定进行清运、处置。本工程在道路工程、绿化工程及管线工程开挖时产生的弃方中表土暂时堆存于规划的1个表土堆存场,后期用于回填。剩余建筑垃圾统一运送至手续齐全的弃渣场。本项目产生的弃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2011]88号)的相应规定进行清运、处置。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施工人员清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率达到100%,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不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固体废弃物影响终止。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土地利用类型有:交通运输用地、荒草地、建设用地和农田。通过对比区域和拟建道路的占地类型可以看出,由于道路的永久占用,将使评价区内被占用的土地利用性质、功能发生改变,将使构成评价区原有土地利用格局的部分地类斑块连通起来共同改变为道路用地。除建设用地(道路用地)以外,其他被占用的荒草地、农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性质将改变为道路交通用地,这种改变虽然是永久性的不可逆的,但是在符合整个区域用地规划的前提下进行,道路占地不会对评价区的土地利用格局造成显著影响。 本项目建设对植被及植物物种的影响主要是路基占用土地、填挖路基等使道路占地范围内的植被遭受砍伐、铲除、掩埋等一系列人为干扰破坏,使占地范围内的植被全部消失,根据实地调查,区内原生植被带分布主要是荒草地和少量灌乔木,有部分为人工种植作物和荒草地。地表植被的生态蓄积量比例较小,道路建设对当地植被的破坏造成的损失也较有限,且道路建成后道路边坡的绿化同样也会对损失的植被覆盖有一定补偿。道路项目建设对动物的影响主要是道路的廊道分割效应引起的生境分割,据走访了解评价区域内常出没的动物常见的是鼠类、蛇类等爬行动物,不涉及动物迁徙路线,项目施工对区域内常见动物的影响可接受。 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本项目运营期内的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NO2、CO、THC等)。通过预测在2023、2031年2个特征预测的车流量情况下,当风向分别与道路平行、垂直两种情况时,道路红线外200m范围内,污染物高峰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能够达到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即CO日均浓度≤4.0 mg/m3,CO小时浓度≤10.0 mg/m3;NO2日均浓度≤0.08 mg/m3,NO2小时浓度≤0. 2 mg/m3,所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内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沿线道路的居民等,根据关心点污染物排放浓度预测结果,本项目运营期内中期、远期道路周边关心点CO和NO2对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中的二级标准值,因此,项目运营期对保护目标居民区和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2)水环境 本项目建成通车后,车辆行驶产生的泥沙、扬尘和其它有害物质,将会随着降水产生的路面径流进入沿线水体,进而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水环境。根据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中水污染源强分析可知,该项目营运期间降雨季节产生的路面径流量约7556.25m3/a。 路面径流污染物的浓度取决于多种因素,如交通强度、降雨强度、灰尘沉降量和降雨前干旱时间长短等,影响因素多,随机性较大。项目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的比例很小,相对目前整个区域的其它污染源的比例也很小。为防止路面径流对项目周围河流产生影响,在道路两侧布置雨水管网,收集路面雨水,路面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流后。因此,道路路面径流污染雨水对沿线河流水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本项目为市政道路,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经过关心点等重要环境敏感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对项目周围水体产生污染。为避免一旦发生车辆事故直接造成水环境污染,对本道路风险事故的防范尤为重要。应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对过境车辆的监管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详见道路运输风险评价内容。 (3)声环境 运营期主要来自车辆运行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随着距离的增加,交通噪声的影响逐渐减小;随着车流量的增大,交通噪声声级值也随之增强。根据道路运营期交通噪声达标距离一览表可以看出,6号道路全路段运营期中、远期昼间噪声在红线处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夜间中期距红线20m外、远期距红线25m外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根据关心点噪声预测可知,在不采取任何防噪措施的前提下,在道路运营期的中期(2023年)所有关心点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里仁村居民噪声超标,最大超标值为3.81 dB(A);在运营期远期(2031年)所有关心点昼间噪声均达标,夜间里仁村居民噪声超标,最大超标值为4.54 dB(A)。 根据本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在里仁村居民靠近道路一侧必须安装隔声窗,隔声窗面积为850.5m2,隔声窗降噪能达到10~20 dB(A),在采取防治措施通过安装隔声窗后,本项目运营期内远期、中期项目周围里仁村居民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所以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关心点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由于拟建道路建成后有环卫部门和城市绿化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同时也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区域规划,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的情况下,各指标在允许范围内,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合理,场内平面布置合理。该项目的建设,能够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对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固废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四、公示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有宝贵意见和建议,可于公告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 2、主要事项 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书面意见时需要签名。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5、索要报告表全文本信息的方式 本次公示的附件中添加了报告表的全本,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下载附件得到全本。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伍文智 电话:13888597906 地址:昆明海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斌 电话:13888240201 邮编:030012 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西一巷9号 日期:2016年10月19日
附件: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光学片区6号道路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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