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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含重金属污染异位无害化处置工程(增量增项)项目 项目概要: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填埋处理工业污泥,主要为油漆、染料、重金属颜料等废水处理的污泥。本项目现有填埋场总容积14800立方米,总占地面积7400平方米,可容纳污泥量25550t。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利用新鸿公司现一期填埋场剩余库容,依托现已建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等配套设施,新建二期填埋场占地38亩,并新增处理以下危险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53-17、336-060-17、336-063-17、336-064-17、336-066-17)、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18)、HW21(336-100-21)、HW22含铜废物(397-005-22)、HW23含锌废物(900-021-23)、HW26含镉废物(384-002-26)、HW36石棉废物(900-030-36)、HW31含铅废物(384-004-31、421-001-31)、废活性炭HW49(900-039-49)、HW18(772-005-18),但不包括上述代码中明确的液体(槽液、废腐蚀液、洗涤液、废液等),经营规模由10000吨/年增至20000吨/年。 二、项目评价总结论 1 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属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场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鄂政发[2012]40号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方向与主要任务中第五点“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指出:“废弃物和污染治理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大力推进清洁生产,推进工业园区、大中型企业示范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从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量;依托武锅、都市环保、武汉科梦、凯迪、方元环境、宜昌九天等企业,加快研发和生产碱回收锅炉、高效节能曝气设备、渗透膜、中高浓度氨氮废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回用等水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和装备,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尾气控制、洁净燃烧技术设备等大气污染治理关键技术和装备,医疗垃圾、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处理关键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环保材料、药剂及环境友好型产品”。本项目属于含重金属污泥的处理处置技术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鄂政发[2012]40号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2 项目与相关规划相容性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第六章工业级仓储用地布局中规定的工业用地布局,“以沌口地区为主体,向常福、军山、纱帽等地区延伸,重点建设汽车及机电产业聚集区”,“在谌家矶、武湖、金银潭、纱帽、军山、金口、左岭、邾城、前川、大花岭、横店、江汉、洲头、白沙洲、堤角等地区建设15个小型工业区”。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得胜村,属于军山地区,符合《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工业用地布局的要求。 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中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回收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本项目主要是将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符《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规划要求。 3 厂址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得胜村岗地,位置较为偏僻,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影响较少,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区;同时交通条件尚可,便于货物的运输。场址的选择符合当时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根据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大气环境以及长江水质均能满足相应规划的功能要求。从总体上来看,评价区环境质量能够满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质量需求。同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较实施前有所减少,并均能正常达标排放对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无不利影响,对周围环境敏感目标影响很小,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仍可维持现状水平。项目固体废物得到综合利用,不外排,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因此,项目厂址可行。 4 建设地点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除TSP超标外,其余大气环境状况良好。评价区域上风向TSP的超标倍数为0.14,下风向TSP的超标倍数为0.21,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由于项目填埋污泥含水率达到20%以上不易起尘,同时填埋单元填埋满后会及时用砾石和土壤压实,未压实填埋单元也用防水薄膜覆盖住,因此项目所在区域TSP超标原因主要为项目区域地处农村,厂界外即为村级道路(土路),该道路为村民及项目东南面砖厂进出此区域的唯一通道,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大气监测点设置于村级道路旁,监测期间均未下雨,路面上积尘较多,造成进出车辆起尘,导致评价区域空气中颗粒物浓度偏高。 (2)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以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渗滤液:项目填埋渗滤液中各指标均未超标,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4二级标准的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填埋场下游地下水导流层排水受新鸿老填埋场防渗系统运行老化影响,可能出现局部点的渗漏,导致CODMn、氨氮、亚硝酸盐等污染因子浓度升高,但超标幅度均不大,场界外基本无超标现象。除上述指标超标外,其余各检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3)声环境质量: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厂界各方位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土壤环境质量:项目区域内土壤环境中各污染物均未超标,可以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土壤环境较好。 5 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为车辆扬尘、堆场扬尘、填埋废气和可挥发性有机废气。建议采取的减缓措施为: ①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地面并洒水抑尘,在夏季和冬季,考虑到气温、风速和蒸发量,可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洒水量,而洒水频率可保持不变,如过多的增加洒水频率,不仅使道路潮湿,影响交通安全和工人生产活动,而且增加洒水设备和费用。 ②限制进出场的机动车车速,尽量减少废气的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填埋渗滤液和员工生活废水四部分。员工生活废水主要为冲厕用水,经过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MBR技术处理,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填埋渗滤液是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废水,为含重金属污水,该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过沉淀、浓缩、过滤等化学工艺,出水水质可以达到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中洗涤用水级标准,实现废水的回收和二次利用。 (3)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压滤机等。为减轻噪声污染,企业在设备选型上应选择低噪音型设备,对设备采取建筑减振基础、连接管道采取隔振软连接的措施予以降噪;对设备的电机加装隔音罩和橡胶减震垫,并安置在室内,对风机进、出口加装消声器,保证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清洁污泥和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全部回填于危险废物填埋场中;清洁污泥填埋于新增填埋区中,项目应在新增填埋区建成验收后才能运行;生活垃圾由市政城管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妥善处理。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入周围环境。建设单位和固废收购单位在固废收集、贮存、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应避免产生或最大限度的减小二次污染,所有固体废物的管理应措施到位、层层落实、定员定岗、奖罚分明。 6 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产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的车辆扬尘、堆场扬尘、填埋废气和可挥发性有机废气。鉴于评价区的环境和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特征,本项目选择粉尘作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进行评价。经预测,项目各污染物源在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时,预测最大地面浓度均低于标准浓度值,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经按HJ2.2-2008导则推荐模式计算,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所得该项目需要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2)水环境影响评价 地表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和填埋渗滤液收集于集水池中,经淋洗液净化系统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主要为冲厕用水,经过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故项目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也不会增加地表水体的纳污负荷,项目实施后地表水体的功能将维持在现有水平。 地下水:填埋场垂直渗漏是最主要的污染途径,由于填埋区采取了渗滤液防渗工程,截洪沟、排水沟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和渗滤液收集措施,能有效防止区域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因此本项目渗滤液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 经预测,在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本项目生产噪声贡献值与环境噪声背景值叠加后,各厂界噪声预测值可维持现状噪声水平,预测值较现状均有所增加,但增加量较小。各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清洁污泥和危险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全部回填于危险废物填埋场中;清洁污泥填埋于新建的新增填埋区中;生活垃圾由市政城管部门定期清运、统一妥善处理。 7 环境风险评价 通过对生产设施风险识别和生产过程所涉及的物质风险识别,确定本项目无重大危险源,但是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火灾、爆炸、泄漏等风险,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生产区进行监控和管理。根据同类企业的最大可信事故发生率,在认真落实工程拟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评价所提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对策后,本项目事故对周围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8 清洁生产评价 经分析,建设工程生产工艺、装置属于国内外先进水平,项目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的因素,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原料路线、工艺技术选择了污染少、运行可靠、稳定的方案,结合科学、严格的管理,尽可能地将污染消灭在工艺生产过程中,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总体达到国内清洁生产生产先进水平。 9 总量控制 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含重金属污泥异位无害化修复及资源化处置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三本帐”分析,其废水、危险固体废物均零排放,废气排放量小,不需申请总量指标。因此,本项目无需另行申请总量指标。 10 公众参与 本次评价期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要求,在接受环评委托后进行了网上公示,在项目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11 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要求,项目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相应的环境保护要求,有效的控制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得胜村 联 系 人:殷总 电 话:13607171181 四、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乙级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工业集中区1-168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方式:025-8465006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范围:周围居民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相关人员 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如何确保周边企业和周围居民不受建设项目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采取的减污措施的具体意见? 3、对本项目建设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至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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