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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大平台水电站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红河县大平台水电站为新建(补办)水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牛多乐村,项目已于2009年6月建成,属于补报项目。红河县大平台水电站以发电为单一目标,设计装机容量1×400+1×1000+1×250=1650kW。采用径流引水式水力发电,利用红河水系一级支流勐龙河上游的《俄垤水库》续建配套工程(他龙倒虹吸)的余水进行发电。取水压力钢管位于迤萨镇牛多乐村东北方向0.15km的他龙倒虹吸主管,通过0.5m的压力钢管引水到厂房发电;厂房(主要为2#厂房)位于迤萨镇牛多乐村南方0.8km处的勐龙河一级台地,项目厂房共有3个(1#~3#厂房)。引用流量0.33m3/s,设计水头400.118m;电站无拦河坝,通过0.5m的压力钢管引水到厂房进行发电。厂区枢纽由1#~3#厂房,升压站等组成,选装3台水轮发电机组。本水电站工程共占用土地5749m2,总投资793.72万元。 本水电站工程在建设施工期对引水系统、厂区枢纽、线路送出工程区的建设过程中,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及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影响属短期影响,且项目现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期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已随之消失。项目建成后营运过程中主要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物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水量小,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不外排;引水发电后的尾水通过消能后,归入猛龙河河道,不会影响猛龙河径流总量;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小,经堆存于厂房外的垃圾池,用于绿化堆肥;电站营运为水能发电不产生废气污染物;由于项目最近的村庄及住户为项目取水口西侧约200m处的牛多乐村,因此噪声影响不大。项目水土保持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提出相应治理措施,各项措施实施后可对大限度减小由于电站建设所带来的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影响。在电站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将同时完成,届时“三废”将得到有效治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同时,红河县大平台水电站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努力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消除项目对当地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工程环评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进行工程区域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通过初步工程分析,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选择适当的类比工程,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参数。此部分工作已完成。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工作任务是对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调查,对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区的声环境、水环境现状等进行监测,同时对周边环境现状及环境敏感目标等方面进行详细的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咨询工作。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技术经济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专家和社会团体对工程施工、工程运营等工程建设所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1)建设单位:红河县红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县迤萨镇牛多乐村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云南大学 证书编号:3402 电话/传真:13808794978 电子邮箱:112262054 (3)公示时间 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5日,共15天。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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