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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20万吨淀粉糖生产线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双桥(湖北)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万吨淀粉糖生产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二次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工程的顺利开展。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拟建工程建设地点为双桥(湖北)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预留用地,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间、宿舍楼1栋及污水处理站的扩建。项目投产后达到年产20万吨淀粉糖。拟建工程地理坐标位于东经113°54′53.62″,北纬30°40′59.52″,属于汉川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总投资16500万元。 拟建项目计划新增年产20万吨淀粉糖生产线,项目年生产300天。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
1个,“以新带老”改建现有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5461-2010)进(新河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为为扬尘和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扬尘中主要污染因子为 TSP,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 和 HC,不含有毒有害的特殊污染物。扬尘排放方式主要为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与施工范围、施工方式、土壤湿度、气象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施工期的扬尘按同类项目的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计算,施工工地扬尘浓度约0.5~0.7mg/m3。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强调文明施工。在运输或作业中扬尘大时要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措施,物料堆放要规整并适当遮蔽和覆盖,使施工期扬尘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等环节产生的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依托双桥(湖北)有限公司内设施。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混凝土养护用水及施工作业面降尘用水,可就地消纳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另外,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渠道内倾倒、堆放废弃土石方,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委托给施工方负责处理,不乱堆乱倒,避免对地表水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间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的噪声等,主要是推土机、挖掘机以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在不同施工阶段,作业噪声由于施工机械的数量、构成的随机性,导致噪声产生的随机性和无规律性,为不连续排放;本项目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也同样具有无规律性,为不连续排放。但随着施工的结束,这些影响也随之消失,因此运输噪声对施工沿线居民的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如施工固废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对城市景观、市容市貌产生影响,而且易引发二次扬尘,水土流失等。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收集桶,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建设期建筑垃圾要求施工方将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后期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与与环卫部门签定卫生责任状,共同核定清运建筑垃圾数量,领取清运许可证,清运渣土单位应严格按环卫和公安部门确定的路线行驶。禁止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经妥善处置后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玉米淀粉投料过程中的粉尘、盐酸罐产生的盐酸雾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可知,在正常情况下各项因子均在较低的水平,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拟建工程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粉尘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对下风向敏感点影响较大,故为长远环境质量考虑,需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根据计算结果,项目厂区无组织排放气体的大气环境防护均无超标点。 通过计算可知,本项目生产车间设50m卫生防护距离,HCl罐区设50m卫生防护距离。距离拟建工程最近的村落为东北边的江家村(810m)。故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评要求今后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和医院等。 (2)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办公生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产工艺废水等,污染物主要包括:COD、SS、氨氮、总磷、石油类等。以上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河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汉江。各污染物在厂区总排口浓度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 本项目在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防渗等各项措施后,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实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主要固废包括废活性炭、废树脂、过滤滤渣、除尘器收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原料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有经济价值的固废可回收利用,对于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部分可进行综合利用,应尽量充分利用,变废为宝,提高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不能利用的部分则在采用上述各种措施进行处置后,基本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玉米淀粉投料过程中的粉尘、盐酸罐产生的盐酸雾以及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在原料投料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采用防腐风机引风,总风量为5000m3/h。建设单位针对污水处理站臭气,在调节池、曝气池、好氧池、污泥浓缩池等连续抽取废气送至现有的废气处理系统以脱出异味后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和罐区分别设50m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评要求今后在此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目标。 (2)废水 项目废水经过处理后达到《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排入管网进入新河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针对各类声源的发声特征,分别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可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过滤滤渣作原料外售饲料厂家,可达到资源的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树脂、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本评价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的要求进行。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本项目涉及的主要危险物料玉米淀粉、盐酸、氢氧化钠等,根据物质危险识别,筛选出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盐酸。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地区,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根据拟建工程生产特点,潜在的危险因素为盐酸泄漏。一旦本项目发生事故,立即关闭排水总阀,直到所有事故、故障解决后方可排放。另外也要预防玉米淀粉引发的火灾事故。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选址占地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及城市发展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具有可行性。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简本电子文档。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双桥(湖北)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杰 联系电话:1896397084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59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7810053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以信函和传真方式提供书面意见,注明团体名称并加盖公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双桥(湖北)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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