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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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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事故池容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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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把事故池的容积计算继续探讨下去,这个个难点和敏感点啊。
发表于 2009-5-1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可能产生污染的废水事故发生时间来确定事故池容积
发表于 2009-5-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池的容积计算到底怎么计算?条件是怎么设定的?按照楼上兄弟的说法,想问一下下,产生污染的废水事故发生时间是怎么界定的?
我已经遇上不少这样的,由于没有确定的标准,只有支吾过去。
发表于 2009-6-9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在为事故池的事情发愁,才接触这个,也不知道事故池的设置依据究竟出自哪里,难道真像二楼说的因为吉化事故后......
发表于 2009-8-1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的对,一句话,干环评苦
发表于 2009-8-2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8-22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专家确实不讲理1 9# xj_wangya210
发表于 2009-8-24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好详细哦、谢谢
如果再举一例加以说明就完美了。
发表于 2009-9-2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eihanli 于 2009-9-28 11:22 编辑

根据GB50351-2005《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第3.2.4条规定,明确了防火堤的有效容积;根据其2.0.3条对防火堤的解释,防火堤在“发生泄漏事故时,防止冷冻液体走遍成气体前外流的防火堤亦称围堰”。根据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
7 事故排水储存
7.1
 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7.2
 事故储存设施总有效容积:

V
= V1+ V2- V3max + V4+ V5          

注:(V1+ V2- 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 V2- V3,取其中最大值。
V1——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

V2=∑Q
t

Q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

t
——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
V3——
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V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

V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3

V5=10qF
q——
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

q=qa/n
qa——
年平均降雨量,mm

n——
年平均降雨日数。

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

7.3
 罐区防火堤内容积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7.4
 排至事故池的排水管道在自流进水的事故池最高液位以下的容积可作为事故排水储存有效容积。

7.5
 在现有储存设施不能满足事故排水储存容量要求时,应设置事故池。

V
事故池=V-V现有

V
现有——用于储存事故排水的现有储存设施的总有效容积。”

根据以上的话,我觉得如果储罐区已经有围堰或防火堤了,对于储罐区就可以只考虑消防用水了,也就是v1和v2抵消了。对于v4和v5我暂时还没搞清楚。
我现在抛砖引玉,请大家继续讨论,明确下这个事故应急池究竟该怎么计算。
发表于 2009-9-28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2楼说的真是不错
个人没有意见
继续学习
发表于 2009-9-2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V1和V2好像不能抵消吧
发表于 2009-10-10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11-1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28# bm6671639

各位,实在不好意思,2楼的我是看到楼主的文章一怒之下写的,写完后也就再没有来过此地,今晚看印度油库大火的东西,偶尔想起“事故池”,经搜索居然找到了。本人从事消防设计20多年,偶有心得,愿与大家分享。
发表于 2009-11-1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油罐区(有满足规范要求的防火堤)就根本不用设什么劳什子的事故池,完全是“酒囊饭袋”的臆想之物,油库的存在已经这么多年了,世界各地有谁见过。为什么不用,除了我前面说的,大家只要想想如果一个油罐破裂了,并同时发生了火灾,那么这场火灾会是一个什么场景。看看印度西部拉贾斯坦邦油库29日晚上发生的火灾就知道了---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30日上午抵达斋普尔后说,除了等待,“别无他法”。什么是”别无它法“,这就是不可抗力,这就是人类生产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25#的MM有空去看看这场大火吧,看完就知道你的”消防水“当火灾已经在整个罐区发生时在那里了。哈哈,也许还原封不动的装在水池里,也许水池都不见咯。
发表于 2009-11-1 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20#的朋友,事故池一直就有,只是不是现在这样的”事故池“,事故池在危险、易燃……装置区、生产区就应该设;油罐区的防火堤就是事故池。现在的很多”事故池“不客气的说就是“吉化”事故后一些官员酒醉饭饱后的产物,真不知道今年来在中国的大地上建成了多少这样的”事故池“,真是悲哀啊。
      对了,新版的《石化规》好像有些条文和条文说明可供参考(不好意思,我只看了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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