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瑞博催化剂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和《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临邑瑞博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020年9月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相关条款,对企业基本信息予以公布。 企业名称:临邑瑞博催化剂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靳峰 企业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华兴路与318省道交叉口南150米 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0534-4423555 1、生产概况 建有催化剂生产车间、催化剂再生车间,设计生产能力为270t/a固体催化剂制备及200t/a药物中间体制备、750t/a废催化剂再生,主要产品有加氢保护系列催化剂、RGW-1汽油改质催化剂、药物中间体。生产工艺不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中的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的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名录和装备。 2、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生产过程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及存储方式、最大存放量如下: (1)Mo-Ni溶液,桶装,存放于化学品库,最大存放量0.6t。 (2)液碱,罐装、25%-28%溶液,存放于催化剂生产车间东侧,0.05t。 3、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催化剂生产车间混合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水膜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粒工序产生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移动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焙烧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物料燃烧等混合废气,主要含有颗粒物、SO2、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麻石脱硫(碱吸收)处理后通过32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过程产生蒸汽冷凝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稳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3)噪声: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鼓风机及各种泵类等,噪声设备均放置在生产厂房内,生产厂房内壁采用吸声材料,并对产生强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采取消声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产生的噪声衰减到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催化剂生产车间混料工序和切粒工序、催化剂再生车间过筛工序产生的除尘灰,质检过程产生的不合格产品,脱硫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以及生活垃圾等。 4、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生产过程不产生危险废物。 5、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废催化剂储存仓库等区域均进行了严格防渗处理,制定了《临邑瑞博催化剂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临邑分局备案。 临邑瑞博催化剂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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