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配件105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配件105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工程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简介 工程名称: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配件105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车城大道众润工业园8栋 建设单位: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内容: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拟投资1600万元,建设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年产橡胶配件105万件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9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700平方米,其中主要建筑构物有一楼生产车间、二楼仓库、三楼包装测试区和办公区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车城大道众润工业园8栋 联系人:欧务春 联系方式:13751841986 邮编:51082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150号华兴商贸大厦1917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8666015924 四、征求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和环发〔2004〕164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区分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评价委托、现场初步勘探、资料收集、环境影响要素和评价因子筛选、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现场调查、环境现状监测与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各评价专题实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汇编,报告书内部评审、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公示单位:广东安普宏商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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