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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吃猫的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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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请教环评评审会上遇到的问题!(在线等待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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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1.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注释2,只要求做1-2项专题分析.各别省,要全写.这重要求是错误的.<省大>还是<国大>?
2.监测数据有效性问题:有必要,有条件时,应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包括气,水,声,渣,土壤等;找有资质单位监测,并将监测报告附在报告表后面.利用当年监测数据,正确给出当地环境质量现状,说明是否达到当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有无环境容量等问题.如果在评价范围附近,有近1-2年的现状监测数据,也以引用,但需征求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如果项目所在地,近几年没有上工程项目,环境质量没有多大变化,也可利用近三年内监测数据,同样要征求主管审批部门的同意.
3.评估中心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指南>中,有<六项审批原则>,它们是:
原则一: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审批列入《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等等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的项目。不批准列入国务院清理整顿范围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电石、铁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等项目。
原则二:必须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生态环境敏感区等法律法规禁止建设的区域,不批准生态破坏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原则三:必须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不审批环境污染严重,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的项目,资源消耗指标明显高于同行业、地区平均水平的项目。鼓励、支持企业建设节约资源、有效利用资源以及废物最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项目,走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原则四:必须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达标排放是新建项目环保准入的底线之一。
原则五:必须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原有设施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总量控制要求的,必须采取“以新带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实现“增产不增污”。
原则六:必须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改善或维持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在环境容量、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地区新建、扩建项目,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负荷的不批。
  有6+2审批原则.2是:风险评价,公众参与.6+2审批原则大家一定要记住.以自查报告质量.以上是我从正面回答你,如何操盘,您自己定.那位专家,不说别的,他该接受继续教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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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传江苏省环保局的一个文件,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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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7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不大叫六项审批原则了,应该叫环保审批原则,因为现在6项被增加成了10+2了。
除了ZAZH专家说的6+2外,10里面还有生态原则、和谐社会原则,另外的2是选址合理和平面布置合理。
发表于 2008-6-17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elly-t 于 2008-6-16 19:52 发表
楼上说得太好了!跟我们平时的应对方式都很契合。
凡是评审专家提出的问题,我们都要认真对待,哪怕错误的也要圆好。谁叫我们是被评审的呢!


老钱说的很对!等楼主朋友到了一定年龄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别看我说的好,现在有时候我还顶撞专家呢!我自己常常反省自己,下次绝对不能发生这样的事情了。大家都学会换位思考,要是专家什么意见也不提,我们怎么能进步呢?!提的多点想开了就是磨炼我们报告编写者。类似于磨刀石一样!

[ 本帖最后由 catalyst 于 2008-6-19 13:23 编辑 ]
发表于 2008-6-17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azh 于 2008-6-17 12:48 发表
再传江苏省环保局的一个文件,供参考!

下载来好好参考学习下!谢谢。
发表于 2008-6-17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吃猫的老鼠 于 2008-6-16 19:54 发表
天理何在啊!
我也算是做过几年环评的,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专家啊!

我都做了将近20年的环评了!碰到的不同的专家还能少吗?!我现在做专家的时候就很注意说话的尺度!
发表于 2008-6-17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在评审会上就是皇帝,他说屁是香的就是香的(当然他也不会这么说了,哈哈)
会后吗,好多问题都可以商量,不过只要落实到了专家意见里面还是按照他的意思改!
发表于 2008-6-19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做过几年环评就会遇到很多“无敌的专家”了,我才做了2个月时间就遇到了刁蛮的评委呢,她是环保局的,其他人都说过了,她却偏说这里那里不行的,卡了我很久,呵呵,不过最后对于专家提出的意见是一点一点,一条一条的修改、补上的哦!!
发表于 2008-6-19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慢慢就知道了!  呵呵 这算哪到哪啊!  审我们报告的还是国家专家呢! 各说各的,以前审方案时让你向东,报告出来了审的专家换人了又告诉你向西,晕了!  呵呵!  那你就要向西  呵呵!  主管部门就看专家意见,没问题的做得好的都不看,主要抓问题,专家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哦!
发表于 2008-6-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个人的看法说说:
1、他的意思是每个报告表都要做相应的专题、专章;(有没有什么地方规定,什么时候要写专题,专章,什么时候不需要写)
根据规范,只是在表中说不清楚的,要做专题,不是什么都做专题.
2、报告表中的数据需要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函附在报告表后面做为附件(顺便问下,我记得对于报告表的监测数据好像是3年还是5年内有效的,有没有这样的说法?哪里有这个说法的文件?);
没有这个规定,只是个人的想法.报告表可以使用最近3年的资料.
3、对于机械加工中的乳化液(量很少的),需要进行风险评价的专题,需要业主单位和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附到报告表后面
危险废物是要注意的,但量少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协议是可以签的.
4、对于报告表中最后一个章节的“六项审批原则”哪里规定需要写这个“六项审批原则”(他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六项审批原则”这个说法)
不清楚.

最后我个人对这个评审会有个看法,是什么样的报告表需要开评审会有没有什么规定?我这里怎么大大小小的报告表都要开评审会(我这里是地级市)?
开不开会那是审批领导说了算了,没有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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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这些问题纯粹都是扯淡,没一个是正经问题。

[ 本帖最后由 pluto 于 2008-6-19 16:47 编辑 ]
发表于 2008-6-1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开不开评审会由审批部门决定的,我们这里也是,报告表也要开会的,不管是多小的项目,都要开评审会。
机械加工的乳化液是属于危废,但是要看建设单位对乳化液有没有进行循环利用,如果没有,确实是要补充危废处理协议作为附件附到报告里的。
确实,这个专家连六项审批原则也不知道,这让人很想不通。你们开评审会的时候,主持会议的专家组组长没有宣读评审会的目的和专家的职责吗?环评的评审专家应该都知道的啊。

不过话说回来,专家提的意见还是要作为修改报告的重点参考意见的,请楼主仔细斟酌一下。专家们在他们那一行里都是有着丰富的经验,遇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多问题都是我们做环评的时候看不到的,他们能提出来,应该向他们虚心学习的,有自己的想法或者不同的意见可以和专家们沟通,这不光对这一个项目有帮助,而且对自己知识的积累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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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忍耐吧!专家 和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吧。不然是拿不到批文的.....
发表于 2008-6-20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里面发发牢骚也就算了!现实中一定要“尊重”专家和领导,不然遭罪的是我们环评工作者!
发表于 2008-6-21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我环评工作以来的感觉,专家一般最少要提上5~6条意见,所以,如果大家觉得专家的意见太刁,那就意味着自己的报告写的不错了,呵呵
另外,六项审批原则在有些地方写报告的时候是根本不用的,虽然有内容在,却不提这种说法的,所以楼主莫奇怪了
总之,专家提出的问题总的来说还是很有借鉴意义的,毕竟,我们应该是在他们的打击中成长的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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