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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晚了,看了楼上各位专,家的意见,基本都提到了,补充几个小问题供参考:
1、报告中的“0.2t/a清洗废气”确切地说应该是排放的有机物的量,而不是气量;
2、“清洗过程汽油溶剂挥发量0.15t/a,排放浓度为50.0mg/m3,未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0 mg/m3。”这个标准值是对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控制浓度,所以这种说法不确切。
3、从报告表给出的项目位置介绍来看,本项目临街,其它三面都是其它企业,扰民的问题应该好一些,有集中的下水管网,生活污水不是大的问题,但生活污水的水质估计有点偏低,化粪池出水COD应在250-300mg/L左右。
4、车间里的油气浓度交给职业卫生评价去论述,作为环评,应关注的是通过集气罩排风扇排出的废气中非甲烷烃的浓度的达标问题以及设备噪声、排风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5、洗车废液的处置一定要关注,不能倒入下水道。通常来说,对洗车废液、废油墨抹布这类属危险废物的东西,在报告表中只提到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环保局通常不认可,可能会要求业主切实找到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并签署一个初步接收意向书,作为报告书的附件。
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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