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发布环保竣工验收公示|发布环评公示
建设项目环评费用在线计算|收费标准
环评师招聘与应聘| 行业信息|预评审会
2024年环评工程师备考全程指导|报名时间汇总
2024年环评师考试交流|资料下载
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培训!
低价环评考试用书教材|环评图书免运费
考前培训|继续教育
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应急预案公示
楼主: ddv
收起左侧

[原创] 【我的一点认识】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卫生防护距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31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学多看,多看多学
发表于 2009-2-1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 居住区 边界的最小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定义也只是定义为 居住区 ,但我们环评中难道真的就只考虑居住区为唯一的卫生防护距离保护目标?
发表于 2009-2-1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值方式不同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无组织排放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其实就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程序,输出的结果就是“(离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m)”,见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说明。导则上说的距离是厂界以外的距离,计算程序根本没考虑厂区平面布置图,这个提法真是多此一举。
发表于 2009-2-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长知识了,谢谢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2-5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2-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inray 于 2009-2-6 11:44 编辑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是环保部门发布的,而卫生防护距离是根据各行各业的防护要求由其他行业部门或卫生部门制定的,完全就是各个部门之间的各种规章制度,没有替代这一说法。不可能是环保部的标准替代了炼油行业的标准,只能说的并行使用。"

在推出这么重要的概念的时候为什么不进行解释 真搞不明白
不声明取代 但是在环评中使用统一的标准非常重要 2个一起上 不具备可比性 如果环境监测搞这么几套标准 人家还愿意干吗
发表于 2009-2-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交流讨论,共同进步!更好的掌握
发表于 2009-2-6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2-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发表于 2009-2-13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楼主,学习中
发表于 2009-2-18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太好了,受益颇丰啊
发表于 2009-3-6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取值方式不同
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无组织排放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 ...
春天你来 发表于 2009-2-1 16:35

不见得吧,不过我没有计算过卫生防护距离和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二者的关系,也许数据接近,也许差别很大。
你说的可能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等于0,也就是从污染源中心到厂边界的距离已经衰减到标准值以下,这种情况如果能够出现当然最好,但是计算这个距离,始终还是有意义的。
个人意见,不知是否正确。
发表于 2009-3-6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LS的问题,导则上有说明。不管你有多少,按照计算取最大的那个值。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现在没有提级的概念了。
lytle 发表于 2009-1-15 14:54


评估中心提供的软件说明:
“对于非矩形面源,要求折算成面积相等、形状相近的矩形面源(但不应将全部非矩形面源都折算成正方形面源,除非形状上接近正方形),且要求面源的两条边长度比值不能超过10。”
“如果有多个无组织源(面源),对每一个面源分别计算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设项目的环境防护区域根据全部面源环境防护距离的最大包络线决定。”

如果同时有多个污染物,则根据导则要求“如果有多个污染物,对每一个污染物要输入其排放率和标准,进行计算,得到每一个污染物的结果,取最大值。”
发表于 2009-3-9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
很有收获
发表于 2009-3-10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了 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点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2022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辅导

联系我们|业务合作|手机版|Archiver|环评爱好者 ( 鄂ICP备06016596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293号

关注官方公众号

GMT+8, 2024-4-27 11:59 , Processed in 0.28837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