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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yuanc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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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 建立环评终身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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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3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书生气了。
很客观讲,一个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有多大,很多都是目前技术和方法无法预测到的,特别是那些累积影响,就如现在的全球变暖、臭氧空洞、厄尔尼诺现象、拉尼娜现象等,现在谁也说不清到底是怎么累积,如何影响,后果是好是坏。同样,一个项目也是,我们用软件预测出来的结果一定是正确的吗?所谓的风险评价一定是最典型事故吗?工程分析的源强肯定是企业实际生产的情况吗?我们自己做环评的心里都很清楚。如果落实所谓的终身制,那前提是要我们环评导则中提出的技术方法和数学模型一定要是绝对正确的!
从实际情况来说,现在依然是政治领导技术,环评作为一项技术活,最终要服从政治。如果是一个好领导,讲科学,那恭喜,环评有了用武之地;否则,环评只有妥协,出事的时候成为从犯。要建立所谓的终身问责制,那必须先从我国的政治体制或环评体制着手。
文章的意见很好,但是很理想很天真。
发表于 2009-12-2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项目负责是应该的,收取利益就应该承担责任,但终身负责是不公平也不合理的,对于一份报告,最没有权的就是环评单位,业主可以提要求、专家可以一票否决、评估中心可以出评估意见、环保局可以出批文,环评单位能什么?报告并不是环评的说了算的,既然没有权利,为什么要负终身的责任呢。
    任何东西都有有效期,各种事物是不断改变的,大家都知道环评报告是怎么写出来的,现状描述的是当时的,预测用的是经验公式。如果要终身负责可以,只要保证项目运转和周围环境一百年不变,我就敢负这个责。
   这些舍本逐末的规定,看似很有力度,但到底能问责到几个人呢? 还是把责任主体弄清楚,把责任划分清楚,把管理做好,把环评市场规范好才是重中之重,群众要的是效果,不是噱头。
发表于 2009-12-23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没挣几个,责任一大堆,难哪
发表于 2009-12-2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一来,要求岂不更严,工作更难做?
发表于 2009-12-2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不现实,在小项目和政府部门的介入,公众不可能有知情权,就像我去做公众调查一样,周边的百姓都说“这项目连省长都来剪彩了,我们还能对这项目进行反对,几百人就是没有一个人能签公众调查表的,虽然天天看到同类型企业的烟囱在那冒烟。“
发表于 2009-12-23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水中鱼


    听着很爽啊!!
发表于 2009-12-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滩浑水中要求局部清澈,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发表于 2009-12-23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也从一方面说明了环保部门的力量薄弱,为什么出了事情之后都把矛头指向环保局?而环保局只有指向环评了,一把抓的结果就是这样,没事就好,有事一身麻烦。
发表于 2009-12-23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业主、环评报告编制者,单位、专家、环保局都有责任的
发表于 2009-12-24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慎重在慎重。
发表于 2009-12-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挺好!!!!
xdeer2003 发表于 2009-12-21 23:55



    做起来难啊
发表于 2009-12-25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水中鱼


    同意,环评不光是环评单位的事,行政审批部门也要负责
发表于 2009-12-2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做起项目来责任越来越重大!
发表于 2009-12-2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责任转移,到时项目出问题了,环保局、专家、企业都可以说是你编写的问题,这叫损失最小化;
一不影响某些人的政绩;
二不影响某些人面兽心的家伙拿黑心钱;
三阔佬的钱包更大了。
编写项目的只是替死鬼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12-26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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