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anyuewzf 于 2016-4-27 15:03 编辑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明确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监管。
由此可见,地方政府是环境监管的主体,企事业单位是环境保护的主体。试问是否合理,是否能够真正保护环境。 以我个人观点而言,地方政府的政绩在于发展经济,发展是第一要务,在发展和环保之间,谁轻谁重,肯定政府会掂量,难免会心慈手软!另外,从市场经济原理来看,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也不会发挥其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总之我认为,此路效果不佳。 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关切,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怎样落实?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能否有效规避?环境保护大检查是否有时间表?公众如何表达权利,参与监督环境执法?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环保部门给出的良方是全覆盖、零容忍、阳光执法、强化监管、引导守法、公众监督。我认为这些良方像是口号,完全是行政性的手段,不确定性太多。 那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这也是此文的主题,就是推进环保监管向法治化转型。加快实现环境监管由行政为主向法治为主的转型,强化以法治为基础的环境监管。 首先,约束公权力,把权利关在法治的笼子里。这样政府就会依法行政,企业也会守法经营,公民也会依法维权。权力要有边界,否则就会祸及池鱼,胡作非为,而权力的边界就是法。 其次,精简行政审批,深化制度改革。某些机构既有行政审批权,又有市场监管权。这种“谁审批谁监管”的体制不可避免形成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这是“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矛盾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的根源所在。环境问题的根源也在于此。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监管主要是事后监管,而不是前置性的审批。对于前置性的审批尽可能越少越好,对于事中、事后的监管则需大大强化。这就需要从政府职能设计上,把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严格分开,将环境审批和环境监管严格分开。另外,审批是行政权力,过多的审批就会造成过多的权力寻租空间,造成了不依法办事的根源。因此要精简行政审批,取消环评审批制度,这是环保的根本所在。 最后,加快推进环境监管由行政为主向法治为主的转变 。就必须以新环保法为主,完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从上到下,彻底删除一切不符合环保法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行政法规,做到法治的统一性。 推进环保监管向法治化转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作为环保人士当共同努力,从自我开始守法。 甚愿中国能够成功转型为法治国家,从而实现法律制约监管权力和行政权力,维护公平公正。这样一来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政府按法律办事,企业守法经营,公民合法维权。提高违法成本,便捷了法律维权渠道,让违法经营者真正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打的痛,打至死。对环保而言,谁敢污染,就当付出代价,那是沉痛的代价。 环境保护也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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