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阁厂区厂房一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阁厂区改建项目所在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十路,项目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的通知》(粤环函〔2012〕883号)和《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2013]86号)等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阁厂区厂房一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南阁十路,所在厂址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7′23.85",东经113°37′46.76" 项目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N116-塑胶制品制造 项目概况:本次改建项目在不改变厂区TPU材料生产项目的产品方案、产品产量、生产工序、生产设备等情况下,在厂房一内新使用原辅材料DMF(N,N-二甲基甲酰胺),将厂房一内两条PU干法生产线中使用到的甲苯替换为乙酸乙酯。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阁厂区的厂房一内,建设内容为新使用原辅材料作有机溶剂。 本项目是在已建成的厂房一内新使用其他原辅材料。根据项目特点,施工期无土建施工、不增加设备,不会对水体、环境空气、声环境造成影响,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和地下水污染。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新增的DMF(二甲基甲酰胺)和乙酸乙酯废气,以及用水溶解吸收有机废气产生的回收液。除此之外,本项目不新增水污染源、噪声污染源。 大气污染保护措施:新增DMF(二甲基甲酰胺)和乙酸乙酯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有机溶剂回收液处理措施:用水溶解吸收有机废气后会产生的回收液,应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利用。 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盛装DMF和乙酸乙酯的原料桶,应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环境风险措施:建设方提出了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三、环影响评价结论 本环评认为,该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三同时”等环保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保证各环保设施的“三同时”及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其对环境不利影响可降低到最小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了项目建设所在地区范围或本工程可能造成直接、间接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了:对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项目建设的态度等;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下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的方式与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公示期间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下载本项目环评简本。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南丫工业区北丫路 联系人:李嘉豪 联系电话:1802909399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南路东庆街三号省农机大厦701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13556645599 建设单位:东莞市雄林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广州中鹏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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