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阿桑阿果 于 2018-9-29 08:58 编辑
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兽用输精管、瓶生产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兽用输精管、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 第4号)及有关要求,现向公众公开“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兽用输精管、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并征求公众对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背景 自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畜牧业发展迅速,也已基本形成了从千家万户小型养殖向工厂化、集约化生产转变的格局,同时也带动了畜禽配种设施的发展。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要,拟投资建设“兽用输精管、瓶生产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和项目名称: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兽用输精管、瓶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济南市天桥区梓东大道299号鑫茂齐鲁科技城130号楼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租赁该处现有建筑厂房作为生产场所,无土建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1条发泡球输精管生产线,二期主要建设2台挤管机和2条输精管生产线。 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900m2,4层建筑,总建筑面积2565.7m2;一期生产能力:年产3000万根发泡球输精管、二期新增生产能力:年产6000万根发泡球输精管,二期建设后,项目总生产能力为:年产9000万根发泡球输精管。 三、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济南发发球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梓东大道299号鑫茂齐鲁科技城130号楼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3370598363 邮箱:4091777748@qq.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废气: 拟建项目废气及其污染物主要包括:一期:塑料管理管机下脚料碎屑和粉尘、浇铸发泡有机废气、塑料袋封口有机废气;二期建成后:塑料管理管机下脚料碎屑和粉尘、浇铸发泡有机废气、塑料袋封口有机废气、挤管有机废气。 拟建项目理管机配套布袋除尘器对塑料管倒角下脚料碎屑和粉尘进行回收,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塑料袋封口有机废气总产生量以及同一时间产生量均比较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浇铸发泡有机废气和挤管有机废气均送入有机废气净化处理设施“UV光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综合处理效率≧90%,净化处理后通过楼顶20m排气筒排放。 经有效收集和净化处理后,拟建项目一期有组织VOCs排放量为0.00297t/a,排气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布为0.04mg/m3、0.0004kg/h,二期建成后VOCs排放总量为0.03726t/a,排气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分布为0.514mg/m3、0.0051kg/h,各分期阶段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标准限值(其他行业:浓度限值60mg/m3,速率限值3.0kg/h); 项目采取有效控制、收集和净化处理后,大大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一期:颗粒物0.0005t/a、VOCs0.0051t/a,二期建成后总量为:颗粒物0.0015t/a、VOCs0.0468t/a。厂区无组织场界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要求。 经有效控制和治理后,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鑫茂齐鲁科技城化粪池和排水管道进入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徒骇河。拟建项目入管废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徒骇河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要求,即COD≤45mg/L、氨氮≤4.5mg/L。 拟建项目一期:废水排放量为288t/a,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COD量为0.0864t/a,氨氮量为0.0086t/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徒骇河的COD量为0.013t/a,氨氮量为0.0013t/a。 拟建项目二期新增:废水排放量为150t/a,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COD量为0.045t/a,氨氮量为0.0045t/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徒骇河的COD量为0.0067t/a,氨氮量为0.0007t/a。 拟建项目两期建成后,总:废水排放量为438t/a,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COD量为0.1314t/a,氨氮量为0.0131t/a;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徒骇河的COD量为0.0197t/a,氨氮量为0.002t/a。 项目废水经厂区及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区实施严格防渗,避免对区域地下水的污染。拟建项目建设对区域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理管机布袋除尘器回收的塑料下脚料碎屑、生产线浇铸模头废清洗剂、有机废气净化处理废活性炭、废塑料袋废纸箱废编织袋等其他一般废包装物、液体类原料废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 废清洗剂、废活性炭、液体原料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危废库暂存后,废清洗剂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液体原料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单位回收。塑料下脚料碎屑和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理清运、集中无害化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有效措施,拟建项目在运营期间固体废弃物均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发泡球输精管生产线、挤管机、压缩空气泵、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设施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65-90dB(A)。项目生产生产均在车间内实施,通过建筑隔声降低噪声影响,同时主要噪声设备优选低噪声设备、根据噪声源性质不同分别采用基础减振、弹性连接、加装隔音罩、加强设备维护等,经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届时项目场界噪声预计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5、风险:拟建项目生产涉及风险物质主要为A料(多元醇)、B料(异氰酸酯)、清洗剂(二元酸酯混合物)等液态化学品物料,以及塑料管和产品。液体化学品物料均不属于易燃易爆、高毒剧毒物质和危险化学品,均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塑料管和发泡球产品均属于容易被引燃产品,容易发生火灾。项目风险主要为液体物料泄露、以及物料泄露引发的火灾和塑料管及产品火灾事故。项目在液体原料贮存区设置围堰,并严格防渗、加强环保监督管理等,采取一系列防范和控制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是可行的。 6、施工期:拟建项目利用区域现有楼宇厂房等基础设施,施工期主要是新增设备的搬运、安置等,不存在土建施工。建设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设备搬运安装噪声、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搬运和安装产生的噪声呈间歇式排放,生产线安装在车间内进行,随着搬运、安装结束,该噪声即不再产生,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尽量控制搬运、安装噪声,注意设备轻拿轻放,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与厂区内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活用水利用楼宇内现有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区域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建设期工程量小、污染物比较简单且产生量较小,项目建设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7、结论: 拟建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类,选址和建设符合城市、区域、生态红线等相关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后,可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内容,可与建设单位联系,查阅报告书简本时间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对拟建项目的情况了解程度。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个人、部门及单位的意见或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公告时间:自公示日期起十个工作日。 八、第一次公告期间公众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 拟建项目于2018年8月9日起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第一次信息公示采取在环评爱好者网站网上公示、同时在项目周围敏感点和科技城张贴的方式发布。其中网上公示地址为::http://www.eiafans.com/thread-1089074-1-1.html。第一次公告期间未收到来自公众方面的意见。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沾化普润药业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18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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