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工业西区1号 建设单位: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18.10.10-2018.10.30)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辉超 联系电话:13590584883 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10月100日,佛山市众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上华工业西区1号,地理位置中心坐标:北纬22°58′40.05",东经113°03′17.94"。项目由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主要从事产销:办公制品、家具、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项目建成之后年产办公家具10000件。项目设计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7年10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8年1月15日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的审批,文号为顺管环(乐)审〔2018〕第0007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海南深鸿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鑫宙钢管加工厂有限公司委托,在2017年10月完成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8年1月15日通过了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与城市管理局的审批,文号为顺管环(乐)审〔2018〕第000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
(四)验收范围 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按《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各工序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定员8人,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工作时间为8:00-12:00,14:00-18:00,年工作约300天。项目厂区内不设食宿。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写字楼的用水定额,员工用水定额为40升/人•日(无食堂和浴室),排放系数按90%,则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量=办公生活用水量×0.9=8人×40升/人•日×0.9=0.288t/d,年工作日为300天,合86.4t/a。 项目生活污水经独立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内河涌。 (二)废气 1、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在开料、钻孔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质粉尘,粉尘经过简易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强制扩散后,项目产生的木质粉尘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目在铝材开料时,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工人定期清扫处理,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2)工艺废气第二时段,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有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白乳胶冷压,使用封边胶封边,以上均会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废气产生量小,产生浓度低,项目在生产车间设置集气罩,有机废气经过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为90%。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做防振、减振措施;车间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合理布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办公生活垃圾、木料边角料、木质粉尘渣、热熔胶包装袋、金属边角料、 金属粉尘渣等等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热熔胶废包装袋、铝材切割过程产生的金属边角料与沉降的金属粉尘渣、木料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木质粉尘渣)经收集后回收给供应商。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4-4。 表4-4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 有机废气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Ⅱ时段 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六、验收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佛山市品钧办公制品有限公司 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转。经监测,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 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 DB44/814-2010)Ⅱ时段 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噪声昼间及夜间等效声级均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2 类区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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