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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受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十堰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境评价单位从即日起,将《十堰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二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向公众提供规划概况、环境影响、环保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您可以通过信件、E-mail、电话、传真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范围 规划名称:十堰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二期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王家湾村。距离郧阳区城区4.5公里,距离南部茶店镇集镇1.5公里。规划范围北以大运路为界,西至红岩路,南至保留王二坡山体,东以神定河西岸为界。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2.7232km2,规划居住建筑规模不超过74.08万平方米。规划区预测人口规模为1.9万人。 二、规划布局、规划目标及功能定位 (1)规划布局 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两轴、两片、双心”。 “两轴”:以大运路与沧浪大道作为规划区城市空间发展轴与城市风貌展示轴。以串联十堰滨河新区与茶店镇的南北向沧浪大道为中轴,两侧布置主要城市功能组团与公共服务功能,同时也是主要的城市形象展示带。 “两片”:沧浪大道以西以工业用地为主,沧浪大道以东至神定河主要布局居住用地,形成“西业东居”两大功能分区。 “双心”:工业组团中部布置为产业配套的综合研发服务中心,居住组团中部布置社区服务中心。 (2)规划目标 以着力提高移民生产安置质量,增加移民劳动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实现移民“稳得住、快发展、早致富”为发展目标,依托浪河优越的地理区位、交通和资源优势,以农副产品加工、山水旅游、生态养生、汽车零部件为主导产业,努力把浪河移民生态产业园建成生态环保型、产业集聚型、自主创新型、功能完善型、和谐发展型、经济型的移民生态产业园区。 (3)功能定位 规划区功能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现代化工业园,及配套生活与服务功能的综合园区。规划区域内用地性质将以工业和商业为主,安排配套的生活、办公等辅助区。 三、规划相符性分析 (1)与《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相符性 在工业园发展过程中,逐步开展了多项污染减排及综合整治的工作,随着工业园内的污水收集管网不断完善,以前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从直接排入神定流域的模式逐步转变为进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后进入长岭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由于目前神定河水质已不能满足于Ⅲ类标准水质要求,当地政府制定了《关于十堰市神定河、泗河、犟河、官山河、剑河等五条河流综合治理方案》,随着该方案的实施,将会逐步改善神定河流域的水质,从该角度而言,虽然园区的建设导致的污水增多等问题对丹江口库区的水质带来一定的风险,但随着上述配套治污工作的实施,神定河流域的水质将会逐步得到改善。 (2)与《郧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性 《郧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指导思想:抢抓西部大开发、新一轮扶贫开发、“南水北调”和东汽结构调整等重大历史机遇,全面实施“项目兴县”战略,壮大特色农业,振兴特色工业,发展特色旅游业,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城镇建设力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规确定城区建设用地发展时序为重点开发长岭片区,适度充实三门片区,控制整合江北片区。总规对长岭新区的功能定位为新的行政中心区,以工业、港埠、仓储、移民迁建、生活综合区为主,长岭西南布置工业以建材、化工工业为主,长岭东南角布置工业以机械汽配工业为主,并规划转移城关内污染严重的企业转入长岭新区内。 总规规划农产品加工、环保产业、建材基地,符合郧县总体规划要求。 四、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规划区近期主要能源为电、液化气、天燃气。严格限制燃煤企业进入园区。根据预测,液化气、天燃气均为清洁能源,污染较小,各种污染物排放日均浓度贡献值均很小,对区域环境影响甚微。环境空气质量满足二级标准要求,环境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园区周边地表水体主要为神定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方能接入长岭污水处理厂。长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其中TN执行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一级A标准。长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2万m3/d,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能满足规划区域污水处理需求。根据园区发展进度和长岭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经过预测:园区废水经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神定河,地表水中COD和氨氮叠加值均低于评价标准值。因此,地表水水质仍可以满足Ⅳ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 工业园噪声污染源分为工业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建筑施工噪声源。工业噪声是工业园区环境噪声的主要来源,规划通过合理布局居民点,严格限制高噪声企业入园,以及在园区大道两侧分别设置防护绿化带等措施减少噪声,预计不会对居民区正常生活产生干扰。 工业园管理部门在招商过程中坚持“低能耗、低水耗、轻污染”的原则,对工业项目选址按规划进行合理布局,要求新、扩、改建企业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噪声对工业园的声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后园区内生活垃圾全部交由茶店镇环卫部门处理,定期运至茶店镇垃圾填埋场处理,茶店镇垃圾填埋场设计处理规模为80t/d,处理能力尚有富余,可以接纳园区生活垃圾。园区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入园企业严格要求,坚持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管理,园区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由相关部门、厂家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影响;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严格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各类固体废物都有合理的处理,不会对园区环境造成影响。 (5)社会经济影响 园区具有功能用地规模和潜力较大的优势,发展势头较好的优势,能以较低的边际成本提供较大的发展空间,既有利于推动开发区的快速拓展,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中的示范效应,也有利于加速郧阳经济开发区、郧阳区产业结构、城市发展模式的调整,使郧阳经济开发区、郧阳区在功能提升和环境改善上获得更大的进步。 园区是是郧阳区对外经济的窗口。一方面各种软硬件设施完善的园区,可吸引大批公司在园区投资,从而优化园区的产业结构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园区可利用经济信息化和网络化引进高新技术,改善园区的产品结构,实现产品的知识化和信息化,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高起点参与竞争与合作。 园区通过招商引资和大型企业在园区投资,以及利用园区的区位和交通优势,可对郧阳区及园区的周边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带动和促进作用。 (6)环境风险影响 园区规划的污水需经企业自行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方能排入长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神定河,若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不到位不能正常运行,则排放的废水将污染水体,使水体水质恶化,危害公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等。 园区产生的污油等危险废物,其贮存及使用都造成潜在的危险,这些危险废物若得不到有效处理,会对土壤、水质、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五、环境影响减缓对策与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措施与对策 调整能源结构,提倡清洁能源,普及天然气,积极扶持和推进太阳能的开发和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末端治理措施,采用清洁工艺,以减少气体污染物外排环境;规划园区内企业实行总量控制措施;加强排污限额管理,实行排污许可证有偿转让制度;机动车尾气也是空气污染因素之一,须严格控制执行国家尾气排放标准;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渣土密闭运输,以尽可能减少扬尘;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绿色防护带,利用树木吸收减轻大气污染物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措施与对策 随着城市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水体污染也在与日俱增,为保护丹江口水库水资源,园区废水要求采用措施为:生产废水经园区企业预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进入;各入园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且对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才能正式投产运行;采用节水工艺,定期申报污染源排放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水回用率。 (3)声环境保护对策 加强对企业高噪声的治理和控制,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工业园区内禁止高噪声企业入驻;加强机动车噪声的监测与管理;加强园区内绿化力度,利用绿化带减轻噪声的污染;对建筑施工项目采取开工前15天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施工作业时间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对确需连续施工的项目,需由环保局批准,提前公告周围居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场地的现场监督检查并且提出限制施工设备和施工时间和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 生活垃圾建立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管理的“链式系统”,达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社会化、产业化的目的,按规划进入茶店镇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采用收集、贮运和处置由产生固体废物的生产企业负责,由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提高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危险固废采取从产生、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处理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最终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六、规划调整建议 通过此次环境影响评价,对园区各项规划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规划调整建议。 (1)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系统 根据“水十条”,入园企业应建立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长岭新区污水处理厂。 由于目前神定河水质已不能满足于Ⅲ类标准水质要求,该河流中已没有环境容量,应根据《关于十堰市神定河、泗河、犟河、官山河、剑河等五条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尽快启动神定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神定河水环境质量。 (2)垃圾填埋场及垃圾集运设施建设 各主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须自行建设工业废物临时堆场,大力推行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工业废物,严禁将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厂填埋处置。存在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建设堆存设施,并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园区内需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并放置垃圾容器;便于园区内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对于市场、服务中心等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采用“生活垃圾站—专用垃圾运输槽车—垃圾填埋场”的收集方式,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茶店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茶店镇垃圾填埋场处理能力为80吨/日,能够满足园区生活垃圾垃圾处理需求。产业园应规范规划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以便于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 (3)水土流失规划 由于园区是一个逐步建设,滚动规划的过程,因此园区的建设施工期将是一个相对长期且分散的过程,在园区建设施工期对环境总体影响不大,园区施工后,因植被的破坏,泥土松散外露,如遇大雨淋洗,大量泥沙随雨水带进水域,导致水体的悬浮物增高,浑浊度加深,严重时对排水沟起到淤塞。因此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监测和水土保持后期治理方面入手,奠定园区建设基础,防止建设过程中新的水土流失发生,为园区的建设提供有益的指导。 本次园区总体规划中缺乏水土流失防治规划。建议园区尽快制定园区内的水土地流失防治规划。 (4)村庄拆迁及村民安置规划 园区总体规划中缺乏拆迁及村民安置规划。建议园区尽快制定拆迁及村民安置规划。 (5)近期环保工程建设规划 园区的基础建设是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保护园区环境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落实本次环境评价各项环境保护对策的落脚点。因此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加强近期环保工程的建设规划,积极筹集资金,加快建设进度。投资运作过程除了国家环保投资渠道、建设项目“三同时”资金、企业更新改造资金、排污费等可使用外,国家和省政府还有生态建设项目投资、环保补专项资金等,政府和产业园管委会还可另外开辟环境资金渠道,如吸引民资、外资等。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园区交通便利,人力资源充足,区位优势明显,园区选址较为合理。园区布局基本合理。建设规划实施后,可以进一步完善园区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水设施,完善交通与绿化,以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拉动郧阳区经济发展,对郧阳区城镇结构和功能调整及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但是规划的实施也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一定不利影响,污水排放加重周边水体负荷,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区域产生影响等等。对规划及布局进行适时调整,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价和跟踪监测,适时地采取改进措施,规划实施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减轻或避免。 综上所述,对于园区,由于受到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水环境容量的限制,需要对现有园区企业作出调整,并针对这些限制因素采取一系列措施,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产业园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规划方案,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本环评中的规划调整建议措施进行积极有效的施行,使十堰市农产品加工园二期成为生态良好、交通便利的综合性园区。真正使十堰市农产品加工园二期保持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在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划调整措施和环保基础工程得到落实后,十堰市农产品加工园二期在选定的地址上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龚书记 九、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719-8691318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园区规划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园区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认为园区在运营中将产生哪些环境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园区建成后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园区建设态度及对企业环保治理措施实施意见; (6)是否赞成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其它便利的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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