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方大农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35号)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况 辽宁方大农牧业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关家村,厂区占地面积52.23亩,建筑面积27625.95 m2,满负荷生产生猪存栏量为3500头,出栏量为10000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措施:在工地四周设置围墙,施工场地每天应定期洒水,防止扬尘产生;多尘物料堆应用帆布覆盖;建立洗车平台;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等措施。建设施工结束后,影响将消失。 (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水和骨料冲洗水、打桩泥浆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措施: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沉淀后排放。此外,在施工现场内设环保厕所收集生活污水,严禁将施工废水直排放。 (3)噪声: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行驶噪声。措施: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施工现场中部,并建立临时隔声障,缩短一次开机时间、避免集中作业,以减少噪声污染。 (4)固废: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挖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措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送往城市生活垃圾场处理,挖掘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恶臭气体(NH3和H2S)、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等。饲料加工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本项目配备畜禽生物降解机对病死猪、胎盘等进行降解,产物可做有机肥。合理使用饲料添加剂,日粮中添加酶制剂、酸制剂、EM制剂、沸石等,除提高猪生产性能外,对控制恶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猪场卫生管理。合理组织舍内通风,注意舍内防潮,保持舍内干燥,对猪只进行调教,定点排粪尿,及时清除粪便污物,减少舍内粉尘、微生物。做好猪场粪便处理。猪粪日产日清,送至附近有机肥厂处置。污染物排放可以达到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猪舍冲洗水及猪只粪尿水,废水经各自系统的地下管线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后综合利用; (3)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猪舍引风机、饲料加工设备的噪声,产噪设备布置于厂房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减震和隔声处理,合理布局等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猪舍和妊娠车间内的病死猪、胎盘、饲料仓库包装袋及包装箱,医务室中的医疗垃圾,除医疗垃圾属危险废物外其他固体废物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指定地点堆放,交环卫部门每日清理、统一处置,污泥、猪粪可做农肥,饲料包装袋可送废品收购站,医疗废物定期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胎盘作有机肥、病死猪进入畜禽生物降解机降解处置,出料作为有机肥。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规划的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的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宁方大农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642318277 五、征求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本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的形式进行;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索要环评报告简本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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