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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需要对年产3500吨燃料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云浮市力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燃料油项目 项目概要:云浮市力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燃料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选址于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水台镇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2°29′49.03″,北纬:22°37′50.01″,占地约18000平方米(27亩),建筑面积473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预计年处理9300吨/年的废旧塑料,生产燃料油3500吨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浮市力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总 联系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水台镇工业园 联系方式:18675503807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南街陈侯巷29号 联系方式:0710-3511393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报告书编制阶段。本公示处于项目环评准备阶段,其目的主要了解公众对项目主要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工程分析、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③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④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⑤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经济损益分析、⑦开展公众参与、⑧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综合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6、公从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告起10个工作日
云浮市力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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