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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信息第二次公告 《新化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初稿)现已由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基本编制完成。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随着沪昆高铁的全线通车,高铁新化南站离城区有15km。高铁新化南站离湘运汽车西站18km,离新化梅苑汽车站16km,零换乘无法实施。上述2个汽车站发车时间大部分集中在上午11点之前,这给下高铁的旅客带来了极大的不方便;随着新化县经济的发展和客运市场的变化,农村人口在外务工的大量增加,特别是近几年来,洋溪、奉家、包括隆回县等乡镇在外务工的特别多,人员的流动性加大,旅客流量增多。洋溪镇内的繁华主干道地段,占地面少,人来车往,交通拥挤,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尤其是高铁开通后,不利于城市建设规划和新化县的对外形象。为旅客出行方便,扩大城市范围,同时借鉴其他城市规划模式,实现城镇一体化,实现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需要修建新化南客运枢纽。 根据新化县道路客运现状及发展预测,新化南综合客运枢纽设计年度2028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为10938人次,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为1094人。因此,新化南综合客运枢纽定位一级站规模。本项目分为A地块和B地块,总用地面积36022m2,总建筑面积32881.7m2,含站房、生产和生活辅助用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内主要环境问题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在采取环评规定的相应措施处理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够达到有效处置或者达标排放,且施工的污染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亦随着消失。 (2)营运期影响 本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废经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项目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经合理布置、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场界噪声临交通干线一侧可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类标准,西侧可达到2类标准,对周围影响很小;项目废水进入站内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洗车废水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经市政管网进入洋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客运站废水 职工以及过往旅客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污水经隔油沉淀装置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新化县洋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洋溪,对地表水水质影响不大。 ②废气、扬尘 进站车辆低速行驶产生的扬尘无组织排放。客运站内车辆行驶时间短,车辆尾气以及扬尘,很快被周围大气稀释,且本项目周围空间开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建设单位采取加大绿化面积,划定停车区域等措施后,本项目汽车尾气以及扬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表2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的要求,影响不大。 ③噪声 本项目白昼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较大,主要来自停车场车辆噪声及候车室人群活动噪声,夜间不营运,无噪声影响。本项目建设区域紧邻交通干线,本身背景噪声也较高,只要加强站内交通疏导管理,并采取车辆在站内禁止鸣笛、进出站车辆减速行驶的措施;在站内及厂区周围加强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西侧)和4类(东、南、北侧)标准的要求。 ④固体废物 客运站和来往旅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及时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汽车维修废弃零部件、废包装材料等,回收外卖,其余及时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洗车废水浮油、沉泥,车辆维修站产生的废机油等均送至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废对环境产生影响不大。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周边单位和个人对项目建设均持支持态度;在严格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本项目用地区域附近的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本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该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化县新干线客运汽车南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 电话:13907381665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浙江宏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跃进路135号 电话:1807315315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化县新干线客运汽车南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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