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已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肇庆高新技术开发区北江大道与科技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71402.29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323341.24 m2。建设内容包括中药材前处理生产线、水提和醇提生产线及其下游成品药(胶囊剂、片剂)生产线,另外包括保健酒灌装生产线、胶原蛋白口服液生产线、软胶囊剂生产线、蛋白粉罐装和袋装生产线,及以上生产线的配套公用工程。 ①综合厂房一:包括10000吨/年中药材前处理生产线、1亿支/年保健酒灌装生产线。 ②提取车间:包括10000吨/年水提、醇提生产线。 ③标准厂房一:生产127.62亿片/年片剂、58.7亿粒/年胶囊剂。 ④保健品厂房一:生产3亿支/年胶原蛋白口服液。 ⑤保健品厂房二:生产131.12亿粒/年软胶囊剂。 ⑥功能性食品厂房一:生产3200万罐/年蛋白粉罐装(860克/罐)、500万罐/年蛋白粉罐装(450克/罐)以及1.72亿袋/年蛋白颗粒多联包装产品。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水:施工区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渗出的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②废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平整土地、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 ③噪声:大量施工作业机械和设备是主要的噪声源。 ④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土方。 ⑤生态影响:工程施工会造成土地用途改变、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以及对水生、陆生生物的生境产生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废水:运营期间主要的水污染来源于洗瓶水、洗药水、浓缩废水、过滤废水、检测废水、设备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软化废水、冷却塔排水、制纯水废水和生活污水。 ②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来源于提取车间的挥发乙醇、各车间产生的粉尘、柴油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食堂油烟废气、锅炉烟气、乙醇“大、小呼吸”废气。 ③噪声: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来源于车间生产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 ④固体废弃物: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工序产生的滤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物(污泥)、不合格药丸、废弃过滤材料、反渗透膜、废弃中药材、废弃颗粒物、醇沉渣、废活性炭、原辅料的废包装物、食堂废油脂、实验室废液、质检废药品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入任何自然受纳水体,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②配备洒水车,在大气敏感点附近地段的施工时,应根据天气和施工情况进行清扫和洒水,抑制施工场地以及道路扬尘污染。进行施工散料运输的车辆,应采取蓬布遮盖、表面潮湿处理,减少扬尘对大气的污染;物料堆放时,应在物料堆场四周设置挡风墙,经常洒水保持堆场内地面湿润,进一步抑制物料扬尘污染。施工期间的材料堆场等应远离各居民区敏感点。对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汽车尾气污染。 ③注意施工机械的保养,加强车辆交通管理,避免因设备故障和交通堵塞产生高噪声;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 ④设置垃圾集中堆放场地,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营地车辆定期运送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开挖土方用于驳岸建设,实现无弃土;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尽快将工地上剩余的建筑垃圾处理干净,建设单位负责督促。 2、运营期 ①生产废水经厂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限值(两者取其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锅炉软化废水、冷却塔排水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乙醇;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车间粉尘;设置独立的排风系统;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拟采用碱液喷淋处理;厂内食堂油烟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污水处理站臭气经除臭后排放。 ③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空压机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振补偿器,并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建筑上采用隔音吸声设计和设置隔音间,同时在厂区周围设置绿化带。 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卫生清运送至肇庆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清理;废弃包装物交出售厂家回收利用,废弃中药材、不合格药丸、废弃颗粒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卫生清运;醇沉渣、废弃过滤材料、滤渣、废活性炭、反渗透膜、实验室废液及质检废药品等危险固废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食堂废油脂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总体来说,本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地方环境规划,项目的生产工艺和规模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且项目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区域的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落实本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使用和运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废水的治理工作,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必须经过有关环保管理部门的认可和验收,生产方可正常营运,同时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及厂界噪声达标排放监控管理,做到达标排放,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项目建成后,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加强风险事故的预防和管理,严格执行“减小事故危害的措施、应急计划”,避免污染环境。在完成以上工作程序和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10日内向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若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或项目营运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补充意见、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三路1号海王银河科技大厦26层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5-86530829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号 联系人:惠工 联系电话:020-83363613 肇庆市海王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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