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喷漆室项目环评二次公示 2017年5月17日~2017年6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为以使公众对该项目有更进一步的了解,特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简要内容进行第二次环评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喷漆室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鱼嘴组团 新增建筑面积:1000m2 项目总投资:345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间喷漆室、1间油漆储存间和2间仓库,一般固废场、危险废物场、废水处理站、空压站、食堂、办公楼均依托产业园现有设施。项目主要工艺为干式喷漆,新增涂装产品为144辆/年,喷涂面积为20016 m2。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指标中的SO2、NOx、PM10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二甲苯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标准限值要求。 地表水长江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浓度也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要求。 声环境现状监测点的监测结果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生产工艺过程简述 项目主体生产线生产工艺过程: file:///C:/Users/HuanJing/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png (1)废水 在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生活污水。 (2)废气 喷漆会产生漆雾、有机废气,烘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刮腻子会产生有机废气,打磨会产生粉尘。 (3)固体废物 喷漆和过程产生的漆雾经过滤后会产生废过滤棉,清洗喷枪产生的清洗废液,打磨产生的打磨废渣,烘干废气和刮腻子废气治理更换的废活性炭,生产中使用的废棉纱手套、劳保用品和废油漆桶和化学品桶。 (4)噪声 项目空压机、风机设备等设备会产生一定噪声。 四、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分析 1、废气防治措施 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净化处理后,经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刮腻子废气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由移动式除尘设施处理后直接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区内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排放至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最终排入长江。 3、噪声防治措施 对于拟建项目的噪声源,设计中均采取了相应的降噪措施。项目在设备上多采用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用管道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噪声经上述措施处理后,经进一步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经济、可靠,能使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将分类进行收集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场,定期委托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环境影响预测 ⑴ 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中的估算模式进行筛选可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不对项目排放的废气作进一步预测评价,直接以估算模式预测结果作预测分析依据。 拟建项目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有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其环境影响初步预测表明: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对区域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环境能够接受。 ⑵ 水环境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至长江。拟建项目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其水域功能,环境能够接受。 ⑶ 声环境 根据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各噪声源经过建筑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声环境质量等级,环境可接受。 ⑷ 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可接受。 六、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潜在的风险水平可以接受,不会对周围环境及人群造成安全威胁。 七、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项目为特种车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不涉及落后或需淘汰生产工艺装备,本项目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故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拟建项目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渝办发[2012]14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的符合性分析论证,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要求。 八、意见征求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发布后,征询对象包括项目周边居民和工业区有关人员,主要意见征求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2、您是否同意项目的开发建设? □同意 □不同意 □无所谓 3、您是否同意拟建项目的规划和选址? □同意 □基本同意 □不同意 □无所谓 4、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有正影响 □有负影响 □负影响可以承受 □无影响 5、本项目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噪声有影响 □废气有影响 □废水有影响 □无影响 6、您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大 □小 □一般 □无 7、如果您对本工程环保措施还有什么具体建议和其他任何想法,请把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九、反馈方式和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7年5月17日~2017年6月1日)。如果您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更为详细的了解或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下面所列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中车长客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6758305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7号 联系人:陶工 电话:023-61513286 E-mail:2210740154 @qq.com 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衷心感谢!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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