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欣奕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报审的《五华欣奕医疗美容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五华欣奕医疗美容诊所 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179号嘉诚大厦1~2层2#商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方租用已建商铺进行内部装修改造后提供除疤医疗美容服务。开设: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专业,不涉及放射及化验科目。项目内仅设置观察床位3张,不涉及住院服务。劳动定员8人,年工作300天,预计日接诊20人次。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昆明欣奕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先生 1831389625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天宇创智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871-64185715 Email:3305982006@qq.com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保措施 ⑴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拟完成内部排水管线改造、墙面粉饰、家俱及诊疗设备放置等工作。根据工程性质,应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装修废气防治措施 为减轻装修废气的影响程度,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首先应选择质量合格的环保型建材、涂料;其次,在装修完毕后须空置通风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消除有害物质的残留,方可使用;最好,建议在房屋闲置通风期内,于室内放置活性炭包吸附异味。 ②装修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内无污废水排放,故不设置废水防治措施,但应注重节约用水。 ③噪声防治措施 为避免装修噪声对项目上方楼层住户生活造成影响,环评要求装修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昆明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严禁中午(12:00~14:00)以及夜间(22:00~6:00)进行装修作业。同时,应在施工前与项目上方楼层住户进行友好沟通,取得其对项目建设的理解与支持,避免环境投诉事件发生。 ④固废处理措施 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的相关规定处理装修垃圾和城市生活垃圾。 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由装修单位收集后,按照嘉诚大厦物业公司要求移交街道环卫清运。 ⑵运营期应采取的措施 ①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对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所在房间,保持长期自然通风,项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需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导致腐败恶臭的产生。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内设医疗废水处理系统一套,处理水质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方可与卫生间废水一同排入嘉诚大厦公用化粪池进一步处理。 为便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处理后的医疗废水进行监测,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所用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出水口设置1个水质监测取样口,并按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检查、维护水泵机、诊疗设备等产噪设备,保证运行工况正常。引导顾客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大声喧哗。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所产医疗固废及医疗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清运处置。项目内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及暂存间。 生活垃圾每日由工作人员集中收集后,按物业公司要求移交街道环卫统一处置。 ⑤其它 按照昆明市政府关于“禁磷”、“禁白”、“禁煤”的规定,项目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涤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泡沫餐盒和塑料袋,禁止使用燃煤和一切燃煤设备。五、环评主要结论 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及布局合理,针对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均采取了一定的治理措施。项目在采纳本报告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在运行中加强管理,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程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示时间 2017年5月20日至2017年5月28日止(不含节假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示报告:环评全本(纸质版)放置于昆明市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公示电子版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