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内部装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苏州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其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内部装修; 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40万元; 行业代码:门诊部Q8330; 建设地点:吴江区同里镇环湖西路233号; 拟建项目位于吴江区同里镇环湖西路233号,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如下:东面由西向东依次为同里湖山庄、空地、同里湖;南面由北向南依次为商铺、环湖西路、商铺;西面由东向西依次为环湖西路、同里湖花苑、新村小区;北面由南向北依次为商铺、湖畔花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因素: 设备安装包括各种医疗设备及公辅、环保工程的安装,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噪声和废包装材料、废塑料、废金属等固体废物。 装修施工期污染物排放包括: 粉尘及固体废物:墙面涂料、塑料、软包装、木屑等边角余料弃物 有机废气:油漆、喷漆有机挥发气 噪声:主要为电钻、电锯等产生的噪声,声级为70-80dB(A) 污水:装修工人生活污水和各种冲洗水,主要污染物有SS、COD、BOD5、NH3-N 营运期主要影响因素: 1、废气: 该项目为口腔门诊项目,基本不产生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等污染气体,污水处理装置为密闭设置,水中不含氮、硫成分,无异味产生,且污水在门诊部内停留时间较短,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产生恶臭污染。因此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的大气环境基本不造成影响。 2、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 3、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水滤渣 4、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三、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施工期环保治理措施: 合理安排装修时间,文明施工,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的施工作业,确保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不产生明显影响。整个施工过程历时短,工程量小,对环境的影响小,且施工期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营运期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本项目无需燃料燃烧及化学原料的挥发等情况,无备用发电机等设施,故不产生废气的排放,污水处理装置为全封闭运行,无恶臭等异味产生。因此,本项目的运行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2、废水:本项目的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TP,生活污水可直接由排口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去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后排入京杭运河。医疗废水通过收集管道收集后经过滤网去除废水较大的颗粒物及杂物。经过滤后的废水溢流入消毒池,通过二氧化氯发生器加入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废水消毒的接触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废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进入开发区运东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达标后排入乌龟荡。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水质都简单,产生量小,不会对污水厂的正常运行产生冲击负荷,不会影响纳污河道水质功能。 3、噪声:项目噪声源强在经阻隔衰减使得噪声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级标准要求,不产生扰民现象。 4、固废:项目固废进行综合处置,固废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和分析,依据国家、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综合评价后认为,苏州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内部装修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节能减排原则,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 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以及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认为从环保角度而言可行。述评价结果是仅根据建设方提供的规模、工艺、布局所做出的,如建设方扩大规模、变动工艺、改变布局,建设方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要求,进行申报审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查看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沿线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江琴心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奇 联系电话:0512-63484356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乙字第19102号 联系人:崔余良 电话:0514-80926380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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