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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盛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纳米氧化锌6000吨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第四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我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9日、2017年5月3日在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了三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的投诉和其他意见。
现针对项目废气的环保措施作出调整,调整概况为:两条生产线储罐原计划分别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变更为每条生产线的4个储罐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一、二期煅烧炉天然气废气直接由排气筒1#、2#高空排放;煅烧炉内工艺粉尘环保措施变更为“旋风+水喷淋”,一期新增一套实验设备,环保措施为“布袋+水喷淋”。变更完成后,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营运期废气产生及处理措施废气 | 煅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 项目一、二期的煅烧炉各1台,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经烟道收集后由23米排气筒(1#、2#排气筒)高空排放。 | 实验设备废气 | 项目仅一期含实验设备,内含原料储罐、煅烧炉(用电)、冷却储罐、成品储罐等,实验过程废气由布袋除尘器(1#)以及水喷淋(1#)处理后,统一由25米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 生产储罐废气 | 项目一期储罐4个,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2#),将生产过程中原料装卸、输送等步骤中产生的原料粉尘进行收集,回用于生产,剩余尾气由水喷淋(1#)处理后,统一由25米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二期生产线与一期生产线保持一致。即二期4个储罐共用一台布袋除尘器(3#)处理,剩余尾气由水喷淋(2#)处理后,统一由25米排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 煅烧炉内粉尘 | 项目一期煅烧炉共1台,由旋风除尘器(1#)处理,将煅烧过程中被水汽带走的原料粉末进行收集,回用于生产,剩余尾气由水喷淋(1#)处理后,由25米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二期生产线与一期生产线保持一致。即二期煅烧炉由旋风除尘器(2#)以及水喷淋(2#)处理,废气由25米排气筒(4#排气筒)高空排放。 |
现对上述调整及变更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由2017年6月21至6月27日。
肇庆市盛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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