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新庄镇镇区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榆树市新庄镇镇区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公告如下: 一、工程情况介绍 项目名称:榆树市新庄镇镇区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榆树市新庄镇镇区内,本项目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本工程为榆树市新庄镇镇区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新建管网总长度为5977.22m,全程管径采用DN500的钢筋混凝土管(II级管),新建污水检查井119座,检查井采用直径1000mm圆形砖砌污水检查井。本项目总投资518.87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所带来的空气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管线施工过程产生的土方不能在居民附近堆放,避免噪声和粉尘对沿线居民产生严重的干扰和影响。原材料的运输禁止超载,并加覆盖物,以减少撒落,避免飞灰的产生。设置围挡防止扬尘;建筑施工现场应采取封闭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施工现场定期洒水,以防起尘。本项目废气虽然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其随着施工的逐步进展而消退。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 由于施工现场施工车辆机械较多,建议采取以下措施:要求居民集中的路段等环境敏感点施工操作时间尽量安排在6:00—20:00严禁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0:00—6:00)施工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充分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管网施工过程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作业;最大限度缩短施工期,避免干扰居民生活。施工设备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的选择施工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输,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在敏感点附近车速降至20km/h,禁鸣笛。在距离敏感点较近的施工路段设置移动声屏障。 (3)废水 项目施工期间,人员集中,施工期会产生较多生活污水,由于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污染物较简单,浓度不高,可采取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内形式解决。旱厕必须做好防渗处理,以避免其外溢对周围地下水、地表水造成不良的影响。本工程施工期间排放的生活污水不会直接影响当地地表水水体。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主要的建筑垃圾是挖掘路面产生的路面余土、残渣。拟采取治理措施是将路面余土、残渣交由其他建筑单位作为基础铺垫或绿化,另外,参与建设的施工人员也会产生有生活垃圾。可通过垃圾分类回收、集中处理。综上本工程建设期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缩短施工路线,施工结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生态恢复。本工程管网开挖时大多为临时占地,待施工结束后,对管网占地及路基边沟外缘以外1.0m范围进行原貌复原。沿线栽植树木主要为落叶乔木,建议绿化树种宜多样化、杨树等。且要对现有树木进行管护,保护道路沿线生态环境。 (6)水土流失 根据区域地势、地貌特征,填方取自本工程挖方。管道挖掘期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栏及草席等,以防止雨季造成水土流失。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榆树市新庄镇镇区排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和城市规划。只要建设单位在工程运行过程中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工程本身产生的污染,使处理装置能够持续稳定的运行,则在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 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榆树市新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敬浦 联系电话:13843035905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联系电话:15506056484 联 系 人:陈工 六、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榆树市环保局 榆树市新庄镇人民政府 吉林省冶金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