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怀集县大岗镇新熙养殖场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其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怀集县大岗镇新熙养殖场;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秀林村谭再塘;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3200万元在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秀林村谭再塘建设养殖场。项目主要建设养殖栏舍、生物质肥料厂房、饲料加工厂房、生活区、办公区、沼气池、仓库、道路以及其他配套设备设施等。项目设计年出栏商品猪5万头、生产生物质(有机)肥料2万t/a。 二、污染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 1、废水:员工生活污水。 2、废气:主要是猪舍、发酵场和有机肥厂产生的恶臭气体。 3、噪声:场内饲料加工设备、水泵、风机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干淸粪粪便、死猪尸体、医疗固废、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场内绿化浇灌不外排。 2、废气:做好场内绿化,使用正确饲料、合理喂粮、科学管理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控制恶臭。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处理并采取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墙体隔声,场区绿化等。 4、固废:猪粪与沼渣在场内进行堆肥发酵后,制成有机肥料综合利用;死猪尸体经无害化降解后,其废渣经生物好氧发酵后,制成有机肥料;医疗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切实逐项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的前提下,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保的角度而言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怀集县大岗镇新熙养殖场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秀林村谭再塘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24268623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 址: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 系 人:翁工 联系电话:020-85531055 邮箱:[url=]1012594994@qq.com[/url]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对项目所在地环境问题的建议,以及对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2、项目建设对区域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方面影响的看法,是否可以接受; 3、对建设单位在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4、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5、对环评单位在编制环评报告书方面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报告书全本公示文件见附件。公示时间为本公示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怀集县大岗镇新熙养殖场环境影响报告书》 广东新辉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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