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tdd01 于 2017-7-31 10:09 编辑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4日。环评处。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 | |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1968.41万元,建设柿园水厂综合车间项目 | 1、施工期 1.1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工程拟采取建设施工围墙、堆场加盖篷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 1.2工程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及材料运输车辆等会产生非稳态噪声,其噪声源强在85dB(A)~95dB(A)之间,项目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并且施工严格按照郑州市规定的建筑施工时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1.3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营地配套修建简易化粪池和储水池。洗漱用水暂存于储水池,用于场地的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三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1.4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5.2t/a)和施工渣土(1.1万m3)。建筑垃圾和渣土全部运往郑州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1.5施工期产生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评价建议采取拦挡、植被恢复、弃土回填、路面硬化等措施,将生态影响降到做小。 2、营运期 2.1废水主要为过滤反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反冲洗废水混合外排,总排口废水排放量为2308m3/ a,经处理后的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进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做进一步的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2.2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水泵、通风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在80dB(A)~85dB(A)之间,工程选用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地下构筑物,设置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后,确保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结果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4a类标准要求。 2.3 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符合环保、卫生要求。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371-68566302 传真:0371-38566313 通讯地址:郑州市桐柏路177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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