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荷塘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报审的《五华荷塘口腔诊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五华荷塘口腔诊所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昆明市龙泉路岗头村荷塘月色商铺2幢13号: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提供口腔科诊疗服务,主要开展治疗、镶牙、补牙、矫正、洁牙等专业咨询诊疗服务。牙椅2张,接诊量约4人/d。经营面积82.83m2,年运营350天,劳动定员4人;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华荷塘口腔诊所 联 系 人:李文俊 联系电话:18725185368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天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天宇创智中心12楼 联系方式:0871-64185715 Email:3305982006@qq.com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产排情况及环保措施 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油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置于室内地下,定期对处理沉淀池、接触池进行清洁,保持室内长期自然通风,项目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需及时清运,避免长期堆放导致腐败恶臭的产生。 ②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内设医疗废水预处理设施(总容积0.0045m3),通过沉淀、接触消毒处理项目诊疗所产医疗废水,系统出水水质需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再通过管网与项目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一同排放至所租商铺配套化粪池进一步处理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以及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荷塘月色小区位于红锦路的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昆明市第五水质净化厂处理。 为便于环境监测部门对处理后的医疗废水进行监测,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应在本项目所用医疗废水预处理系统出水口设置1个水质监测取样口,并按要求设置环保标识牌,医疗废水处理达标以本项目为考核对象。 ③声环境保护措施 定期检查、维护诊疗设备等产噪设备,保证运行工况正常。引导就诊病人(特别是儿童)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大声喧哗。项目运营阶段厂界噪声应控制在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范围内。 ④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昆明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昆明市政府第63号令)、《关于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昆环保通[2007]78号)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项目所产医疗废物应委托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处置。 五、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现行国家产业政策,与租用房屋使用功能相符,项目建设不违反《滇池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施工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均采取了相应的有效治理措施。项目在采纳本报告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管理,达到相关保护要求,则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周围产生较大影响,从环境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示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示报告环评全本(纸质版)放置于昆明市五华区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公示电子版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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